臺灣“高等法院”今天表示,陳水扁涉公務機要費一案,預定5月13日開庭審理。(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中國臺灣網4月12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今天(12日)表示,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涉公務機要費一案,預定5月13日開庭審理,并傳喚全數被告,包含陳水扁等人到庭。
臺“高院”發出新聞稿指出,原案受命法官郭惠玲去年9月初任期屆滿,調派士林地院法官兼庭長。去年9月初公開以人工抽簽分案,改由黃斯偉任受命法官續辦此案,全程皆有錄像。
至于為何定在5月13日審理,臺“高院”解釋,黃斯偉法官接手后,所屬合議庭3月初召開準備程序,傳訊該案被告。因被告請求調查諸多證據,經磋商后,改到5月間陸續審理,在場被告等人均無意見。
臺“高院”表示,被告馬永成、林德訓聲請傳訊證人交互詰問,合議庭依據3月4日準備程序磋商結論,擇定5月13日召開審理庭,并傳喚全數被告,包括陳水扁及辯護人與證人到庭。
至于陳水扁聲請停止審判,臺“高院”指出,3月25日收到陳水扁停審申請狀后,已立即向有關單位調閱陳水扁目前病情資料。將靜候陳水扁律師與檢察官提出說明,才會決定是否停審。(中國臺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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