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等4人遭羈押禁見。(資料照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2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南地檢署偵辦臺南市議長賄選案,經傳喚議長李全教在內的6名議員及13名關系人后,9日上午以違反“選罷法”罪嫌重大、有串滅證之虞,向臺南地院聲押李全教、民進黨臺南市黨部評議召委蔡啟新、前臺南縣議員楊明達及李的友人林聰彬,院方10日凌晨裁定李全教等4人羈押禁見。
另外,檢方還諭令臺南市議員莊玉珠、曾王雅云、仁德區農會理事長宋偉儒及民進黨臺南市黨部資深執行委員潘新傳等4人交保,議員梁順發、趙昆原及其他9名關系人則被請回。
檢方指出,李全教為達當選議長目的,于議長選舉前約3至4個月即積極布局參選,他除親自拜訪議員外,還透過蔡啟新(市議員莊玉珠之夫)、楊明達及林聰彬等人,向議員參選人或當選人,承諾以每票30萬(新臺幣,下同)前金、有3名市議員后謝喊價1000萬元的代價,要求議長選舉時投票支持他,涉嫌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
檢調查出,李全教透過楊明達與市議員蔡秋蘭、梁順發及趙昆原搭上線,以每票1000萬元爭取3人支持。不過,檢調清查發現,蔡、梁、趙等人迄今未拿到賄款。至于莊玉珠涉案部分,因臺南市長賴清德力挺子弟兵呂維胤與莊同在南區參選,讓她選得辛苦,李全教掌握莊對賴有所不滿,透過管道找上莊的丈夫蔡啟新,進而策反莊玉珠,而莊玉珠與曾王雅云為議會同僚,蔡啟新又找上曾王雅云“幫忙”李全教。
在9日的訊問過程中,被收押的李全教等4人都喊冤,連交保的莊玉珠等4人也否認行、受賄,但他們的說詞不被檢調采信,仍執行強制處分。
臺南市議長賄選案中,除了有4名民進黨籍議員涉案外,檢方還揪出2名民進黨市黨部成員及1名民進黨籍人員涉案,形同扮演“內鬼”角色,整起賄選風暴,掃出民進黨員內部普遍存在“吃碗內、洗碗外”的忠誠問題。
李全教等人的聲押案于昨上午11點移送臺南地院后,院方透過計算機分案,由刑十庭庭長蘇碧珠、法官蔡盈貞及許嘉容中簽。但因蘇碧珠下午已排定庭期,羈押庭延至晚間6點才開庭調查,10點23分調查結束。(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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