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耶路撒冷3月25日電(記者馬曉燕 鄧玉山)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25日發布報告指出,以色列軍隊在加沙地帶執行“鑄鉛行動”期間對人口稠密地區多次使用白磷彈,違反了戰爭法。
“人權觀察”在報告中指出,以軍意識到白磷彈會對平民造成傷害,而且完全可以使用更為安全的炮彈制造煙幕,卻依然“故意地、不顧后果地”在加沙人口稠密街區多次投放白磷彈,造成“不必要的”民眾傷亡。
這份長達71頁的報告提供了有關白磷彈爆炸、灼燒加沙平民的大量圖片、照片和證詞!叭藱嘤^察”要求以軍高級領導人對這一違法行為負責,要求為以色列提供白磷彈的美國政府展開內部調查。
以色列國防軍發言人隨后發表聲明說,針對“使用含有白磷成分的炮彈”這一行為,軍方已經展開調查,調查結果將于近期公布。以軍發言人還說,“人權觀察”在報告中提到的一種155毫米炮彈并非燃燒彈,而是用于制造煙霧的煙幕彈,并不在違禁之列,被多個西方國家使用。
白磷彈是一種攻擊型燃燒武器,爆炸后可產生近百個橘黃色火球,同時伴有大量白色濃霧。炸彈爆炸產生的化學物質一旦接觸到人體,將持續劇烈燃燒,從而嚴重灼傷人體。1980年日內瓦常規武器公約把白磷彈列為違禁武器,不允許在平民區或針對平民使用,但如果白磷彈被用作煙幕彈或照明彈,則不在禁用之列。
去年12月27日至今年1月18日,以軍對加沙地帶發動大規!拌T鉛行動”,造成1400余人死亡和5500余人受傷,2萬余所房屋被毀或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