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2007年1月24日拍攝的卡察夫在記者招待會上發表講話的照片。
以色列總檢察長馬祖茲2007年6月28日宣布,根據總統卡察夫的辯護律師與檢察部門達成的辯訴交易,檢方將不會以強奸罪指控卡察夫,但卡察夫將承認性騷擾、妨礙司法等較輕的罪名。2006年7月,曾在總統辦公室工作的一名女職員指控卡察夫對其進行性騷擾,此后又接連有多人提出類似指控。新華社/路透
新華網耶路撒冷3月8日電(記者鄧玉山 徐剛)以色列總檢察長馬祖茲和國家檢察官拉多爾8日宣布,將以強奸罪等性侵犯罪名起訴以色列前總統卡察夫。
以國家檢察官辦公室當天發表聲明說,馬祖茲和拉多爾一致認為,已有足夠證據對卡察夫提出指控,并能確保使其獲罪。根據聲明,除性侵犯等罪名外,卡察夫還將面臨妨礙司法罪指控。
卡察夫的一名助手回應說,這一決定在意料之中,卡察夫很高興能夠有機會在法庭上證明自己的清白。他還表示,馬祖茲其實并不確定卡察夫是否真正有罪,因為他所掌握的證據并不支持這些罪名。
卡察夫所涉丑聞于2006年曝光。在隨后調查中,多名女下屬指控他在擔任旅游部長和總統期間行為不當,其中一名女證人稱曾被迫與卡察夫發生性關系。2007年6月,卡察夫與馬祖茲達成認罪協議,同意辭去總統職務,承認性騷擾等較輕指控,而檢方則撤銷強奸及其他較重指控。同年7月,卡察夫辭職。
但2008年4月,卡察夫推翻了此前與檢察部門達成的認罪協議,堅稱要維護自己清白;檢方也隨即重新啟動了針對卡察夫的犯罪調查,并表示將根據卡察夫涉嫌的最重罪行對他提出指控。
根據以色列法律,如果法院判定強奸罪名成立,現年63歲的卡察夫可能面臨最多16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