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五月五日電 臺北消息:去年臺灣金融機構與海外分支機構,承作兩岸匯款與進出口外匯業務金額達兩千零九十八億美元,較二00六年成長百分之二十七。
“中央社”報道,臺“陸委會”五日召開第一百九十二次委員會議,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開放島內金控公司及銀行之海外子銀行投資大陸地區銀行暨放寬銀行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業務范圍案提出報告。
“金管會”在報告中指出,去年全體OBU及海外分支機構承作兩岸匯款及進出口外匯業務合計金額達到兩千零九十八億美元。另外,OBU及海外分支機構辦理大陸臺商授信總余額為十億零三千五百萬美元,顯示OBU及海外分支機構已經成為海外與大陸臺商的重要資金調度中心。
為提升臺OBU與海外分支機構的國際競爭力,“金管會”于日前開放辦理大陸地區境內交易所產生外幣應收帳款收買業務,并將授信業務對象擴及到外商企業在大陸分支機構,以擴大吸引大陸臺商與外商利用做為資金調度中心。
至于對大陸臺商授信上限比率,“金管會”報告,仍維持OBU與海外分支機構資產凈額的百分之三十,但不再區分有無擔保,交由銀行自行控管授信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