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5月3日電(記者康淼)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和福建保監局日前聯合出臺《關于金融更好地服務“兩個先行區”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福建省將積極擴大新臺幣兌換試點,新臺幣兌換業務試點有望從中國銀行拓展到其他銀行。
10年前,中國銀行廈門分行、福州分行與馬江支行率先開辦了新臺幣兌換人民幣業務。2003年12月,福建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5個地區的中國銀行分支機構在實行新臺幣兌入業務的基礎上,辦理一定范圍的新臺幣現鈔的兌出業務,并允許臺灣地區旅行社和從事對臺小額貿易的臺灣貿易機構開立人民幣臨時存款賬戶。福建成為大陸唯一的新臺幣兌出業務試點。
隨著近年來兩岸經貿關系的快速發展,兩岸金融合作的步伐明顯滯后。福建省認為,兩岸金融合作有很大的發展空間,福建業界應探索加強與臺灣業界合作,實行合作互贏。
2006年8月,福建省政府發布了《“十一五”閩臺產業對接專項規劃》,鼓勵臺灣銀行業通過福建省銀行業協會、在閩臺商協會等加強行業溝通與合作,并支持符合條件的臺灣地區銀行在閩設立代表處,鼓勵臺灣銀行、企業、財團參股福建商業銀行、財務公司,鼓勵臺灣保險中介機構、合資證券公司來閩設立機構。
最近出臺的《指導意見》提出,福建省將進一步探索建立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和互換機制,繼續推動福建省銀行與臺灣地區銀行建立通匯或代理行關系,加強匯款、托收、信用證等國際結算業務合作。同時,進一步擴大新臺幣兌換試點,積極向國家爭取,將福建新臺幣兌換業務試點由中行系統拓展到基層網點眾多的工行、農行、建行和興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