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端午節這天,段女士的12歲女兒不慎落入漢江,正在漢江堤散步的王書升來不及脫衣服,縱身跳入漢江,將女孩從生死線拉回。(6月2日 澎湃新聞網)
“作為一名警察,在老百姓面對危急的時刻,挺身而出,是應該做的。”這是老民警王書升在說道救人之事時說的一句簡單的話,可就在這樸實的話語背后,我們不難看到他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責任感。王書升毅然跳江救人,只因肩上的責任和身為一名人民警察的使命,我們除了尊重,還應該敬畏這位老民警的精神。
為什么一名民警跳江救了人能夠上新聞,引來大家熱議?我想原因有三:一是因為救人的時間點,這天是端午節,跳江救人的王書升也沒有當班,而是在與家人散步的途中撞見了這個突發事件;二是因為王書升處在還有兩個月就要退休的節骨眼上,大家驚嘆的是一個已經年邁并且馬上就要退休的老民警為何要舍命救人;三是因為王書升拒絕了孩子母親的酬謝,然后云淡風輕的離去,并且在家屬找到他時仍然能夠沒有一絲浮躁的說“這是我應該做的”。
那王書升又為何能夠做到只有兩個月就退休仍然毅然跳江救人并且婉拒酬謝呢?筆者認為,這都是基于王書升正視責任的重大和值得敬佩的人民警察氣節。
雖然救人的時候,王書升并沒有當班,雖然對工作而言是在休息,可是作為一名人民警察的使命感卻從不休息,伴隨著他的點滴生活,在看到群眾有困難,就義無反顧的伸出援助之手,哪里需要他,他就立刻到哪里去,沒有節假日。
雖然王書升只有兩個月就要退休了,但是對他而言,即使明天就要退休了,救人還是他要承擔的責任。甚至可以毫不夸張地說,對于這位干了幾十年的老民警,作為警察的責任感早已經內化于心,即使他退休了,仍然會自豪地說“我是人民警察”,仍然會外化于行,毫不吝嗇地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雖然在孩子母親眼里,王書升就是孩子的救命恩人,愿意傾囊感謝;可對王書升來說,救人是自己的責任,自己不過是做了應該做的事,作為一名干部,更不能接受群眾的錢物,這是他作為一名人民警察的原則和底線。
人民警察為人民,老民警王書升用自己的不老精神和自己的行為,很好地詮釋了什么是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又應如何作為,感謝我們身邊有這樣的人民警察在守護著我們的安寧與幸福。(中國臺灣網網友:唐蕾)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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