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級民政部門于9月15日停止辦理(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后,戶口遷轉、銀行貸款、購房等仍需此類證明。北京市民佟女士昨日告訴記者,其在香河購置的新房由于未能向地稅部門提供“單身證明”,可能難享受近萬元的首套房契稅優惠。(人民網,9月29日)
按照民政部相關文件精神要求,為切實減輕老百姓的辦事負擔,北京市各級民政部門對相關的婚姻登記證明實行了“關門”措施,不再開具相關證明。然而,一邊是民政部門對婚姻證明的停辦,一邊卻是相關辦事部門還要當事人出具婚姻登記情況的證明,在這種語境下,老百姓并沒有切實感受到民政部門停辦婚姻證明的“好意”和初衷,反而讓事情更難辦甚至辦不了。可以說,婚姻證明的“關門”,讓便民服務也在一定程度上“歇業”了。
在各類奇葩證明不絕于耳的當下,什么“我是我”“我媽是我媽”“我要證明我還活著”等等讓人哭笑不得的證明大行其道。為老百姓辦事增添了諸多麻煩的同時,也增添了人們對政府的相關部門推諉扯皮、不懂業務、不敢擔當的義憤。李克強總理曾經在大會了嚴厲批評過“我媽是我媽”的證明是多么的奇葩。或許是為了有效遏制奇葩證明的再次出現,北京市民政部門停辦各類婚姻證明,其初衷是好的,這一點無庸置疑。
然而,婚姻登記證明停辦了,我們并沒有看到老百姓享受到了實惠和相關“紅利”,反而讓一些事情難辦和無法辦理了,這也是事實。而相關民政部門因不開具相關證明顯得事情相對減少了,相應的,責任和擔當也跟著減少了。從這個意義上講,婚姻登記證明的停辦,減輕的是民政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負擔,而百姓卻因此帶來諸多不便。可以不客氣地說,相關民政部門并沒有把好事辦好。
“政策出臺不能事先銜接好嗎?”在這句老百姓的哀怨中,我們應該明白和總結出來一些道理。的確,在甲部門說不再出具某些證明時,乙部門也不能再以甲部門的這些證明為前提和依據,否則,就是踢皮球、不負責,惡意刁難群眾。
顯然,一個政策的出臺需要考慮其可行性、需要相關部門的大力配合和支持。而如何實現部門之間政策的“無縫對接”,顯然已經是當務之急。筆者認為,在網絡化、數字信息化的今天,實現部門與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信息互通、信息交換,并不是啥難事、大事。比如辦事業務部門開設一個信息核對端口,只對其需要了解的信息,通過端口,輸入當事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一查便知。而為了保護個人的信息安全和相關的隱私,相關部門通過端口能且只能查詢其所需要了解的信息,對于其他信息都無從查詢。
總的來說,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相信我們的相關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有這個能力將事情化繁為簡,將好事辦好。(中國臺灣網網友:季偉)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