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鐵路公安局天津站派出所民警對在北京南開往天津的高鐵列車上吸煙的旅客柳某處以1000元罰款。該罰單是今年暑運期間,北京鐵路警方開出的首張高鐵吸煙罰單,也是《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北京鐵路警方開出的最高額罰單。(2014年8月11日《新京報》)
近段時間,我們身邊發生了許多危機公共安全的事件,其中嚴重的就有昆明3.1暴恐事件和新疆5.22暴恐案。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引起了社會強烈反響。
2014年被外界普遍認為是中國的反恐新元年,從今天昆明暴恐事件后,我們普通百姓開始關心到涉及自己的公共安全,并積極投身到反恐事業當中去。最典型的莫過于北京街頭的“反恐大媽”們了。但筆者認為,相對于這種有組織有預謀的恐怖事件,更加防不勝防就是獨狼式和馬大哈式的恐怖事件了。
新聞中的柳某就是典型的馬大哈式的恐怖份子,眾所周知高鐵車廂全封閉,雖然車體材料都是阻燃材質,但是旅客行李衣物等材料不阻燃,乘客吸煙極易引發火災,嚴重危及高鐵列車行車安全,因此高鐵列車全列禁煙。即使高鐵列車設備先進,一旦有人吸煙煙霧報警裝置和列車監控系統會馬上報警,列車會即刻降速運行直至停車。但仍有可能造成某些設備故障。可以想象飛馳的列車突然設備故障,造成失控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
吸煙危機公共安全絕不僅僅局限在高鐵車廂內,每年被“二手煙”坑害的人并不少于被恐怖份子坑害的人。如果說要反恐,先從反自己的恐怖行為開始。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自2008年5月1日起就開始施行《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可這么多年過去了,開出的罰單卻少之又少,難道整個北京城在此之后就真沒人在公共場所吸煙了?
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筆者認為其中主要的兩個原因是,一方面:相關部門執行力度不夠,有法而不依,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存在懶政心理。另一方面:民眾也未必全力支持,盡管這個規定一出得到大部分民眾的支持,但真要是罰到民眾的錢了,民眾又開始表示不理解了,不就是抽根煙嗎?要罰這么多錢嗎?
筆者想說:相關部門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來進行公共安全管理,就不能去打折扣,做為公民,應熟悉法律法規,并能在日常生活中得到體驗。畢竟公共安全首先聯系到的是我們公民個體,隨后才是整個社會。保護自己,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做起,最終就保護了整個社會的安全,我們人人都可以做反恐英雄。(中國臺灣網網友:余旺)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