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廣州市民徐先生來貴陽見朋友,花1400元買了束鮮花。徐先生的朋友知道后算賬:一束鮮花300元,21張包裝紙1128元,真是玫瑰穿花衣,價格撐破天。徐先生稱,他出差到貴陽,給朋友買束花。當時,花店老板說,一只玫瑰5元,百合15元,一張包裝紙68元。徐先生以為一張包裝紙就夠了,沒想到包好后店家說用了21張。記者致電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工作人員稱,希望當事人能前來投訴。(7月29日《貴陽晚報》)
其實,廣州的徐先生在發現花店給他用了21張包裝紙后,也是反對的,怎奈商家說:已經包裝好了,紙張都褶皺了,沒法重新包裝了。這樣的商家顯然是在玩手腕。表面上看,他們已經在明碼標價了,是客人自己的選擇,但是正如徐先生說的那樣:誰能想到一束鮮花要用21張紙?
鮮花的價格昂貴已經遭遇了眾多口水,但是面對鮮花的清香,沒有幾個人愿意因為價格問題破壞美好心情,尤其是在重要的日子里。而當一束鮮花的包裝紙賣到68元的時候,這已經涉嫌價格欺詐了。一張紙的成本是多少?這壓根就不用去算,也就幾分錢,即使是鮮花特用的紙張,這畢竟也還是一張紙而已。而當一束鮮花需要用21張紙進行包裝的時候,這顯然是商家故意而為之的。他們欺負的就是客人不愿意破壞美好心情的心理。
買了一束鮮花,鮮花的價格才價值300多元,而包裝紙竟然是1100多元,這樣的商家固然需要我們譴責。但是,我們需要看清楚商家如此膽大妄為的背后貓膩。
首先,物價監管成了擺設。物價部門對于商品的價格有監督責任。一張紙是不是能賣到68元,物價部門需要有個說法。在價格審批的時候,物價部門做沒做到仔細核算?當然,這個價格也極有可能不是物價部門審批的。但是,即使是這樣,也還是存在問題的。物價監管不能僅僅依靠價格審批了、明碼標價了,更應該體現在日常的巡查上。
其次,工商監管流于形式。對于工商管理部門來說,似乎這些年來越來越無力了。這也難怪,這幾年國家取消了很多和工商相關的收費項目,他們也失去了監管的激情。這幾年工商部門都在忙著評選“誠信經營好商戶”去了,都在忙著開展某某評比去了。當工商局淪為獎牌“批發商”的時候,商家也只能用胡作非為“回饋”消費者了。
別怪商家紙太貴,而是監管太便宜了。如果我們的監管也能“貴”起來,還會有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嗎?不知道“鮮花紙貴”的背后藏著多少不作為的眼睛。就在記者調查清楚問題舉報的時候,監管部門的回復竟然是“希望當事人前來投訴”。試問,當事人已經飛回了廣州,鮮花上都有商家的電話號碼,自己調查調查不行嗎?再說了,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一家,我們需要整治的是這種“鮮花紙貴”的現象,而不是個體的案例。
“鮮花紙貴”、“貴陽紙貴”會讓“洛陽紙貴”羞紅臉嗎?(中國臺灣網網友:郭元鵬)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