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周克華被擊斃。當日6時50分,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經過重慶等地公安機關連續數日艱苦奮戰,犯下累累罪行的公安部A級通緝犯周克華在重慶沙坪壩區童家橋被公安民警成功擊斃。至此,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件成功告破。(新華社8月14日)
8月14日6時50分,正義的子彈穿過了周克華罪惡的身軀,結束了他長達八年的犯罪生涯。自2004年以來,周克華在江蘇、湖南、重慶等地多次作案,致使9名無辜者在他的槍下喪生,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天理難容、人神共怒,如今的伏法可謂是死有余辜、大快人心!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殺人不眨眼的魔頭,在對他進行新聞報道時,卻被某些新聞媒體稱之為“爆頭哥”,只因其實施殺人奪財的犯罪時多向受害者的頭顱開槍。如此戲謔的稱謂、如此失德的媒體,實在是令人心頭一寒!
網絡時代,“哥”和“姐”這樣的稱謂作為一種泛娛樂化的產物,其意義本身雖談不上高雅,但也無關宏旨,如“托舉哥”、“凌志哥”、“奪刀哥”表達的是平民英雄的親切感,“犀利哥”、“火車哥”、“板車哥”體現的也僅僅只是一種調侃,皆無傷大雅。但是某些媒體和記者卻用出自網絡槍戰游戲的“爆頭哥”來形容一個殺人狂魔,實在是讓人對其職業操守和人性良知感到質疑了。如果被殘忍殺害的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妻女姐妹,不知這些媒體和記者是否還會用這樣觸碰了民眾道德底線的詞語去形容?難怪不少人在面對著這樣荒唐的傳媒時不無憤慨地說:“殘殺無辜平民還被稱之為哥?什么時候我們開始與殺人犯稱兄道弟了!”
將“爆頭哥”這樣戲謔的稱謂與9名被殘忍殺害的受害者聯系在一起,本身就是一種對生命的褻瀆。在某些媒體的跟蹤報道中,對案件的受害者只字不提、無比冷漠,反而津津樂道于周克華的成長和犯罪經歷,極盡夸張渲染之能事,將罪犯是如何躲過追捕緝拿,如何與警方“斗智斗勇”描繪地淋漓盡致、生動形象。這哪里是對罪犯的聲討,分明是拿他的罪惡行徑當成傳奇小說來寫,以博取眼球,提高關注度。這樣的漠視生命、漠視正義,拿一個令人發指的罪犯當“哥”來刻意調侃,如此失德的媒體實在是令人感到荒唐和憤慨!
“爆頭哥”的稱謂一經提出便觸犯了眾怒,在網上受到了一致的批評和譴責,這說明我們的民眾在面對敏感事件時還是能保持清醒的認識和是非觀念,不會盲目地被一些荒謬的宣傳導向所誤導。相關媒體在做新聞宣傳時,特別是在做類似槍殺案這樣新聞價值高、為民眾所關注的特殊事件時應遵守著基本的職業道德,避免使用輕浮荒唐的言語和詞句,用公正客觀的角度去報道,做好正確的輿論導向,這既是對新聞職業的尊重,更是對新聞當事人以及廣大民眾的尊重。一味地以出位的方式吸引人們的注意,博取的是一時的眼球,喪失的卻是道德的底線和民眾的信任。 (中國臺灣網網友:王明遠)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