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沂南縣檢察院近日針對當地發生的數起國家工作人員“帶薪坐牢”現象開展專項調查,與紀委、法院等5部門聯合出臺協作機制,堵塞了國家工作人員因犯罪在羈押、執行期間工資照發的管理漏洞。(2012年05月11日正義網-檢察日報)
看過相關報道之后,我不禁要試問:究竟是誰制造了公務員“帶薪坐牢”的奇跡?
國家公務人員知法犯法,本當嚴懲,但一個被剝奪了政治權力的人如何還會繼續在服刑期間領工資,實是讓人不敢想象。
我們的社會,既然查出了一些正在服刑的公務人員“帶薪坐牢”,那么下一步就當對所涉人員進行嚴厲懲處,因為其所行為就是在非法套取國家財產,這與腐敗無異。
社會如果要使官場風清氣正,人民群眾滿意,首先就必須要對那些在職的腐敗官員進行狠整,才能剎住社會一些不良的腐敗風氣。
公務員“帶薪坐牢”,同時也給了我們普通民眾以想象空間。究竟是其家屬暗中給“回扣”不讓其停薪,還是一些領導干部就此不報并截留款項來達到非法套取國家錢財以滿足個人私利的目的?這讓人不得知。
但有一點,腐敗無疑。對這樣的領導干部,我們就當嚴懲,以有效警示遏止不良行為繼續,以利于社會的和諧與穩定。也只有這樣,才會使公務員“帶薪坐牢”的奇跡不再發生。(中國臺灣網網友:馮文杰)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