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有的文學獎項到后來都不是在評作品了,有點像在評先進。”全國人大代表、作家阿來在參加今年全國兩會時,針對國內文學獎評選亂象直言不諱。他指出,很多獎評到最后往往變成了評先進、分果果,打招呼、拉關系的各種不正之風也普遍存在,評出來的一些作品、作家名不符實。
作為享譽當代文壇的著名作家,種種文學獎評選活動阿來參加過不少,還做過國內一些文學獎的評委,評獎內幕自然知曉。誠如其所言,如此評獎,一次得獎十幾個人,甚至幾十個人,大家就可以拿著證書去評職稱、調工資了。這樣的文學獎對個人有好處,對文學卻是一種傷害。
文學創作是一項艱苦的工作;優秀文學成果是涵養人的精神世界,推進社會文明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源泉。為將一段時期內的優秀文學作品遴選出來,褒獎卓有成效的文學創作人才,從國家到地方相繼設置了不少文學獎項,應該說,其中許多獎項“設”得其所,很有必要,也確實對鼓勵文學創作、推進文藝繁榮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與此同時,又不能不看到,當前,一些文學獎項的外在影響力有限,別說引不起國際關注,就連在國內、在當地也乏人問津,有的甚至淪為了圈內少數人自娛自樂的節目。由此帶來的后果,便是助長了文壇不正之風,使過分功利化思想與行為大行其道,許多真心摯愛文學的作者、讀者的熱情遭致挫傷。
文學獎項影響力不足,很大程度上與其公信力欠缺有關系。正由于有些文學獎項的評選像作家阿來痛陳的那樣,被摻雜進文學之外種種不良因素,獎項評選過程及結果難以讓人信服,致使其變了味、失去了應有的魅力,無怪乎引不起公眾共鳴、提不起人們參與和關注的興趣。這種不良的文學評獎態勢,蠶食著社會對文學的熱望,阻礙了文學本身的良性發展,亟待加以扭轉。
應該說,文學獎項評選過程中存在的種種問題,這些年來一直擺在那里,也曾受到人們的種種非議,但遺憾的是,非議歸非議,一些獎項該怎么評照樣怎么評,有的獎項評選中出現的問題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
我們常講,改革需要抓準時機,我看,推進文學獎項評選機制改革,促動文學發展環境的進一步改善,同樣需要抓準有利時機。這次,作家阿來將這一領域的問題帶到了全國兩會上,相關媒體繼而將之報道出來,積極營造社會關注的濃郁氛圍,那么,真切期望借此之機,使這一問題的不斷化解能有扎扎實實舉措,取得實實在在成效,讓文學獎項在發現與培養人才、為社會奉獻更多優秀作品的正能量得以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