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頭歲尾,常常是各類文學評獎的熱鬧期。早在10多年前,老作家孫犁就曾感慨:“在中國,忽然興起了評獎熱。到現(xiàn)在,幾乎無時無地不在辦文學獎!”當下的文學評獎似乎比“入世”十年的中國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得還要迅猛,幾乎成了股市,趨之若狂,越來越不可收拾,而其實質(zhì),豈可問矣?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大陸目前已注冊的各類國家級文學評獎活動有60多項,若再加上各類地方性和民間性文學評獎則更是多如牛毛,無法勝數(shù)。
文學獎,應該獎文學。然而,在這樣一個文學失去轟動效應的時代,如此眾多的文學評獎卻不免時常滑出文學的本體,走向娛樂的邊緣,以至有人把文學評獎比作玩卡拉OK:關(guān)起門來你唱給我聽,我唱給你聽,里面即使吵翻了天,外面也不知道在唱什么,甚至連包廂里的“同仁”也不欣賞“別人”唱得好不好,而只是關(guān)注下一首是不是該輪到自己了。這位看客的比方雖有些辛辣,但確有幾分天“真”。
“裁判員”被“選手”搞定,于文學評獎似乎也司空見慣。打一個通融電話實在是連那個投石問路的“小石頭”都算不上,見真功夫的應該是就地“活動”。既然泱泱華夏文明靠的是方塊字象形會意,那么,在此不妨會意一下這“活動”二字。“活”含“水”含“舌”,無“水”難成“活”。“水”可以是油水、渾水、污水、濁水。“動”藏“云”藏“力”,無“力”不能“動”。“力”可以是外力、內(nèi)力、明力、暗力。至于怎么油、怎么渾、怎么污、怎么濁,如何外、如何內(nèi)、如何明、如何暗,那就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了。有人直接用鈔票,有人暗里送秋波;有人陪吃陪喝,有人陪玩陪樂;有人涂脂抹粉,有人舞刀弄槍;只有想不到?jīng)]有辦不到。真?zhèn)是心有多遠,人就能走多遠,水有多深,身子就能潛多深。
對于文學評獎的這些尷尬事,有人說,文學評獎要有尊嚴:要體現(xiàn)評委的尊嚴,要體現(xiàn)作家的尊嚴,要體現(xiàn)作品的尊嚴。有人說,文學評獎要改革規(guī)則:要有合理的選人規(guī)則,要有健康的送審規(guī)則,要有公正的評選規(guī)則。之所以需要有這么多尊嚴,也許是目前有那么多不尊嚴吧;之所以要改革這么多規(guī)則,應該是現(xiàn)在有那么多不規(guī)則吧。不尊嚴多了,就會厚顏;不規(guī)則多了,就會潛規(guī)則。雖說如今文學已脫去了革命的戎裝,但也不應該放棄人道的尊嚴。既然文學不能負載“無法承受之重”,那么評獎也不能陷入“難以言說之輕”。(李洪華作者為南昌大學中文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