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戲曲元素在流行音樂中屢見不鮮。李玉剛的《新貴妃醉酒》糅合現代歌與戲曲腔,一人雙聲銜接得別有味道;王力宏的《蓋世英雄》、《花田錯》,陶喆的《蘇三說》,將戲曲和RAP并置;往早了說,閻肅作詞、謝津演唱的《說唱臉譜》,李谷一的《故鄉是北京》、《前門情思大碗茶》都是將通俗歌曲和傳統戲曲打通的成功先例。
很難說這種結合的產物到底是“戲歌”還是“歌戲”,是現代還是傳統,戲曲的起承轉合和抑揚頓挫,與現代音樂的簡明、通俗和流暢反差強烈,互相接近時居然產生了奇妙的化學反應,大大豐富了音樂的表現力,頗受聽眾歡迎。而流傳數千年的傳統音樂能夠出現在流行音樂中,也證明了它是有著頑強的生命力的。從長遠看,兩者的結合不是戲曲元素簡單的切入,而是一種交融。
我們一直人為地嚴格區分某些藝術類別,讓人擔心的是,這種區分會否割裂了藝術的關聯性?以音樂為例,現在一提“流行音樂”,人們就會想到它迅速傳唱的同時也會很快被新音樂所取代,卻很少想到歷史上某些傳唱不衰的紅歌,如《國際歌》,也是一種跨越時代的“流行歌曲”;也很少去思考,為什么大量的歌曲有流行元素卻仍沒有受到歡迎,所謂“流行音樂不一定都流行,流行的音樂也不只是流行音樂”,其背后的原因很值得我們探究。從廣義上講,流行是一種文化與傳播,出現、發展、普及是它的必經過程。戲曲,這朵中華民族的藝術奇葩,起碼在古代,在某些特定時期是流行的,也是某種意義上的“流行音樂”,而我們現在的一些“流行作品”,在未來或許也將成為藝術門類中的傳統“戲曲”。
當下的流行音樂創作,產出高頻快,創作功利化,包袱巨大而靈感減產。我們引入了美歐越來越多R&B的節奏,RAP的饒舌,HIP-HOP的韻律,ROCK的瘋狂等——“炫”、“酷”、“閃”、“靚”是唯一的標準。當流行音樂一味往前“沖”,探“奇”搜“怪”,數量和形式都無限擴張的時候,大眾會否感到了煩躁、嘈雜和審美疲勞?我們一直希望傳統藝術能夠薪火相傳,現在會否正是通過某種通道漸漸回歸大眾視野的契機?
不可否認,音樂的民族性傳承和傳統性熏陶,是其“流行”、流傳的推動力。琴棋書畫、諸子百家、詩詞歌賦,這些都無法離開中國的歷史、地理、民俗而“自外生成”。戲曲保留著傳統文化藝術的精髓,其文化內涵對提升流行音樂的品位和社會價值具有不可小覷的作用。現在流行音樂數量極多,良莠不齊,近年來更是借助網絡呈現爆炸式發展,某種程度上一種低級庸俗的音樂風氣也有抬頭之勢,如何提升文化內涵,將流行音樂對聽眾的消極影響降低,營造高雅的音樂文化氛圍,顯得尤為迫切。
音樂的非語義性和非造型性決定了它的超強可塑性和巨大創新潛力。不管是中國樂器編曲,還是唱腔上的民歌和地方戲曲的運用,都證明了復興傳統音樂其實一直是“進行時態”。當然,如果說當下的藝術創作中,中國傳統元素的回歸還處于初級階段,或者是無意識,或者是風潮化,那么增強其自覺性和創新性將是未來中國流行音樂發展的重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