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衛視報道,6月16日下午,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發生一起事故,相聲演員劉惠駕車追尾。經血液酒精檢測,肇事司機劉惠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每百毫升213毫克,屬于醉酒駕車。劉惠現已被依法刑事拘留。(6月17日人民網)
劉惠,作品有《說廣告》、《三顧茅廬》等,其參加演出的相聲《十二生肖大拜年》曾登上2004年春節聯歡晚會。劉惠是名人,名人醉駕與庶民同罰,目前已被依法刑拘,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懲處。
說起名人醉駕,人們自然會想到高曉松。高曉松是國內屈指可數的音樂制作人,2011年5月9日22時50分,“醉駕入刑”在我國剛剛實施不到10天,高曉松就在北京東城區駕車與前車追尾。后經檢測,高曉松系醉駕。5月17日,高曉松以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6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成為“醉駕入刑第一名人”。11月8日,高曉松刑滿獲釋。
高曉松醉駕事件發生后,種種猜測和質疑紛至沓來。最終,法律用公平和正義,高曉松用實際行動,回應了各種猜測和質疑全完屬于多余的。特別是高曉松的一系列表現,不僅沒有因為醉駕使自己形象受損,相反,醉駕還為高曉松加分不少,不知劉惠能否成為“高曉松第二”?
我們記得,被撞的北京新月出租車司機稱,高曉松事發后下車“連連說‘我的錯,我的錯’”;我們記得,在交警隊詢問室,高曉松親筆寫下“對不起,永不酒駕”,并簽上了自己的名字;我們也記得,高曉松堅決“不上訴”,并由助理在新浪微博通過律師轉述他的原話:“不上訴,再次抱歉:對不起。”我們還記得,高曉松在獄中一面“贖罪”,一面也做了很多有意義的事情,比如創作《大武生》主題曲《如夢令》,翻譯馬爾克斯的《昔年種柳》,寫詩集《紀傳體》,看《大英百科全書》等。尤其是高曉松獲釋一周后,就參加禁止酒駕公益宣傳片的拍攝,以個人經歷為鑒,呼吁大家珍愛生命,遠離酒駕,更是催人警醒,令人拍案叫絕!
盡管都是醉駕,但高曉松和劉惠的情況顯然不同。高曉松醉駕時,“醉駕入刑”剛剛實施,高曉松算是“撞上”了;而且他剛從美國回來,甚至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醉駕”了,并且乖乖地“入刑”了。劉惠醉駕,無疑屬于明知故犯、知法犯法,甚至可以可以說是頂風作案;至少,“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常識,劉惠都沒有牢記于心。
劉惠現在對自己的行為很是后悔,但悔之晚矣。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也可以說,亡羊補牢,猶未為晚。劉惠可以而且應該向高曉松學習,以高曉松為榜樣,認罪服法,痛改前非,將功補過,重新做人——這既是一個名人應有的道德和法律水準,也是一個自然人必須堅守的做人底線。(毛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