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的殘疾農民崔顯仁從2004年起在街頭賣藝乞討,他的手藝是寫自創的粉筆字,漸漸地每個月也能有七八百塊的收入。通過微博上網友拍的照片,2011年10月,方正字庫的職員在青島街頭找到他,付給他5萬元,請他寫出1000個漢字。方正字庫先把這1000個字做成電腦字型,再設計出另外5763個漢字——6763個漢字,即中國國家標準簡體中文字符集(GB2312-80)收錄的所有常用漢字。然后他們將向市場推出一款新的字型庫,名叫“方正顯仁簡體”。(5月24日《南方周末》)
過去,字體的版權并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和保護。字體也能賺錢?人們頗有疑問。傳統的書法藝術,用于欣賞,論幅交易,不存在大量復制的問題。數據化定型的字體,乃是為了較大面積的使用。一種可供電子輸出的成熟字體分別擁有美術作品和計算機軟件的版權。
2007年,有10年顏體功底的徐靜蕾發布了個性化字體,由方正電子量身定做,被命名“方正靜蕾簡體”。當然,它不是免費的,售價每套10元。其字體骨骼清秀、遒勁有力,清冽而又優雅、從容。字庫推出首日,下載量達數百個,并且引來猖獗盜版。徐靜蕾由此獲得多少收入,盡管未見公開報道,但它引發的轟動效應足以普及一個觀念:字體是一件文化作品。
徐靜蕾個案反映出的知識產權保護不力,在我國的整個字體行業普遍存在。在公眾領域,大部分電腦軟件都會免費預裝多套字體。這容易造成一種印象:字體使用是免費的。其實,這些字體在軟件銷售前已經由軟件開發商買了單,公眾的使用才無須再次付費。目前的爭議主要在商業使用領域,字體企業的維權訴訟也時贏時輸。我國在司法實踐中對字庫字體的保護還沒有定論,尤其是對單個字體是否給予保護還存在一些分歧,而這,正是維權訴訟輸贏的關鍵。
目前,韓國字庫行業年收入3000萬美元;日本森澤公司字庫年收入超過1億元;美國蒙納公司已在納斯達克上市,年收入超過1億美元;而我國大部分字庫廠商受制于盜版和各種侵權,還掙扎在生存線上。中國最大的字庫企業方正字庫,其業務只夠80多人的開發隊伍的基本生存。行業的規模實際上也影響到用戶的福利,我國可用的漢字字庫只有421種,而日本有2973種。
各國對于字體的保護,有一些不同的手段。英國明確將字體作為藝術作品加以保護,德國、意大利給予字體知識產權保護,美國給予著作權保護。而中國還在摸索之中,建議從兩個途徑予以保護:在著作權法中明確字體設計屬于美術作品;明確字庫屬于計算機軟件。如果沒有嚴格、明晰的法律保證,字體行業一定程度上乃是免費向社會提供作品,這不利于行業的穩步發展,更不利于對文化產業原創力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