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第八屆茅盾文學獎評審采用了62人的大評委制以及實名制投票,評委名單將于下月公開。目前,已有178部作品參評。這次茅盾文學獎評獎工作的較大改革,受到了人們的關注。其中,采取實名制投票最為引人注目。人們普遍認為,這次評獎改革充分體現出了茅盾文學獎在評選上的公開、公正和透明。
當前,到底還有多少人關注文學、熱衷于文學創作,是一個讓人憂慮的問題。此次中國作協對《茅盾文學獎評獎條例》進行修訂,添加了許多創新元素,無疑會為文學創作注入新的活力。然而筆者以為,作為全國最高級別的文學獎項,茅盾文學獎理應與時俱進,改革力度理當更大些。
比如,作品參選年限能否作些調整?茅盾文學獎設立于1981年,當時規定每三年評選一次,參與首評而未獲獎的作品,在下一屆以至將來歷屆評選中仍可獲獎。然而,如今文學創作的環境較之前已發生許多變化,這些評選規則就應適當調整。再加上整個文化領域發生了很大變化,如果還像過去一樣長期盯著同一部或同一些文學作品,顯然不妥。設立茅盾文學獎的初衷,是為了推出和褒獎新的長篇小說作家和作品,如果總是拿幾年前甚至十幾年前的作品來評選,想必很難真正促進文學創作的更新以及新作家、年輕作家的涌現。
再如,對于入圍的提名作品,能否由社會各界或廣大文學愛好者確定?在上一屆24部終評備選書目揭開神秘面紗后,就有不少人提出質疑,表示對這些參評作品不甚了解,稱它們缺乏代表性和影響力。尤其一些新銳作家的作品無一入選,引發了質疑。茅盾文學獎是最為人們普遍認同的獎項,評選出的獲獎作品也應該是人們非常熟悉和喜愛的。如果囿于某一個圈子或題材,無疑會降低其公信力,最終損害這一獎項的價值。
從歷屆評選情況看,那些入圍的作品并沒有在媒體特別是網絡上公開宣傳、介紹過,更不要說壓縮、摘要刊登。其實,對新創作的文學作品,應該借助網絡進行推廣或宣傳,讓更多的人了解有什么樣的作品在參評,并且發表意見和看法。在一個開放的時代,如果文學獎項仍然“閉門”評選,不管讀者是否知曉作品內容,不考慮讀者的評價,那么,這樣的文學獎也不會在大眾中產生較大的影響力。
可見,茅盾文學獎的改革空間依然很大。組織方不妨找準機會,繼續深化改革和創新,為這項評獎注入更多鮮活的時代氣息,讓這一獎項辦得更加科學、規范、權威,真正發揮引導和促進文學創作繁榮的作用。(孫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