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控告臺灣《壹周刊》報道疑涉召妓不實求償案,日前遭高雄地院判決敗訴。陳致中的太太黃睿靚在得知判決結果后,除了對外表示“百分之百相信致中沒有召妓”外,并指出扁家總是會遇上“千奇百怪或創下先例”的判決。相信臺灣有許多人也正在納悶,為何扁家事總會如此?
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今日刊載透視集分析,2004年“總統”選前的“319槍擊疑案”,盡管已經消失在大多數臺灣民眾的腦海里,可是只要想起來就會覺得千奇百怪!槍擊嫌犯陳義雄是漁民,卻在案發后10日,千奇百怪地落海溺斃于安平港,生前留下的遺書同樣也千奇百怪地被家人銷毀。更甭論為何子彈千奇百怪地只穿過襯衫,卻未在同時穿在身上的夾克留下任何痕跡。
當然更令人感到千奇百怪的是,“二次金改”的承審法官,居然以金融改革非“總統職權”的“憲法”見解,判決陳水扁無罪。同樣是非關“總統職權”的龍潭購案,陳水扁卻已三審定讞,以貪污罪被判刑11年。同樣是非“總統職權”,前后居然出現如此不同的判決,恐非千奇百怪所能形容。
至于陳致中的召妓案,同樣令人感到千奇百怪。被指稱召妓的臺北友人始終沒有露臉,向陳致中借車后再借車給臺北友人的林偉斌說詞反覆,也同樣是千奇百怪。最千奇百怪的莫過于是,陳致中的手機序號與召妓男的居然是同一支,也出現兩支手機的SIM卡交互使用的情形,加上發話地點相近,連陳致中本人也覺得不可思議。
據媒體報道,陳致中召妓案被判是事實時,有一位支持他的歐吉桑居然表示,如果男人不會召妓,那不就表示什么都不會了?什么時候男人會不會做事,已經與會不會召妓劃上等號了?為了支持特定對象,連這么千奇百怪的理由都出籠了,還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透視集最后表示,有道是事出必有因,有如此多千奇百怪的事找上扁家,恐怕不是事找人的關系,真正的關鍵恐怕在于人找事,否則為何其他家就沒有這么多千奇百怪的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