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修正“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增訂卸任“正副元首”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一審被判有罪,就必須停止禮遇、縮減隨扈。民進黨黨主席蔡英文認為,修正案是針對陳水扁,有欠厚道;民進黨認為這會擴大藍綠之間的對立;陳致中則哭窮,說少了禮遇金,扁家生計將難以維持;陳水扁更透過幕僚表示將來只能做乞丐討飯吃了。
按原來的禮遇條例,陳水扁退休二十年內,將可享有九千八百多萬(新臺幣,下同)的退休俸(一年可以領取終身俸493萬元,二十年領了9864萬元),再加上雜項費用,例如維安任務等等(一年3016萬元,二十年是6億元)。臺灣辛辛苦苦工作、繳稅的納稅義務人,愿意付出可以讓全臺十萬貧童免費吃一年營養午餐的錢供養像陳水扁、陳致中這樣的前第一家庭嗎?
當然,“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并不是針對水扁和他的一家子,禮遇條例修正通過實施后,任何一位卸任“總統”、“總統”只要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一審被判有罪,都會適用;然而,民進黨卻認定這個條列有針對性,難道是因為他們也認為臺灣只有陳水扁這位卸任“總統”會犯下這些罪,別的卸任“總統”都不會?呂秀蓮身為民進黨籍的卸任“副總統”,沒有這些狗屁倒灶的事,她不就安安心心地享有她的卸任“副總統”禮遇嗎?民進黨怎么不提這點?真正有問題的是陳水扁,并不是禮遇條例的修正有什么不當之處。
陳家人的反應更讓人不解了。陳水扁的一對兒女以及媳婦、女婿都是高學歷,陳幸妤是牙醫,趙建銘是骨科醫師,陳致中學法律,黃睿靚是音樂高材生,扁家第二代個個學有專長,要找到可以養家活口的工作不會太困難,甚至以他們的人脈關系,要做到檔次高一點的工作也不是辦不到的事,怎么可能讓陳水扁、吳淑珍要靠乞討維生呢?再說,扁家名下豪宅、海外資產,隨便賣一間幾千萬、上億元就到手,窮得只剩下錢的扁家別的沒有,要過日子有什么難的呢?民進黨是非不分,陳水扁一家睜眼說瞎話,為的不過是選舉考量,拉對立票、拉同情票,但是有幾個人會相信這些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