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8日社論指出,就在臺“立法院”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條文”,阻絕了帶骨牛肉之外的大部分美牛進口范圍之后,“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消基會提出的“美牛公投”,緊接著,消基會將展開第二階段連署。這是臺灣開放“公投”以來,第一件由民間發動的“公投”,非常值得關注,但是,可能引起的后續效應,也不能輕忽。
從實務面看,消基會能在短短時間,連署達十二萬九千人,跨過第一階段門檻,實屬不易。過去的“公投”皆由政黨組織性的力量發動,不論是“防御性公投”或“入聯公投”,都是政治議題,政治操作意味遠大過公益考量;為了讓連署順利跨過門檻,消基會內部也曾有不同爭論,到底要不要讓政黨力量介入,最后為了讓“美牛公投”這項單純的民生議題不要變質,消基會否決了,十二萬九千人連署,證明民間力量抬頭。
但是,要跨過第二階段八十六萬人的連署門檻,若無組織性的力量協助,很難想像如何成功。即使消基會婉拒政黨力量介入的初衷不改,但政黨或政治團體仍有很大可能,甚至勢必在第二階段連署扮演重要角色。以時程推算,半年為期的連署、審查,若同樣順利通過,屆時,正是“五都”選舉之際,即使消基會堅定地拒絕政黨和政治團體,都很難避免政黨或政治團體,刻意地結合“美牛公投”,做為綁“大選”以致勝的工具,那么這樁展現臺灣成熟公民社會的民生議題“公投”,幾乎將無可避免的淪為選戰炮火,也將使美牛進口的討論空間更壓縮。
消基會提出的“美牛“公投”案內容為:“要求否決衛生署在九十八年十一月開放美國三十月齡以下帶骨牛肉、絞肉、牛內臟、牛脊髓之政策,重啟美國牛肉輸臺議定書談判。”從提案文來看,“公投”案的訴求,在“立院”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條文后,幾乎可謂已不存在。因為,“立院”在條文明定,所有風險部位都禁止進口,唯一在開放之列的帶骨牛肉,并無進口爭議,即使有異議,因為“立法院”設下的“三管五卡”,讓業者卻步,迄無業者申請進口,即使未來要進口,為數顯然也很有限。
此外,由于條文已經與已簽定的美臺議定書內容抵觸,美方發表措詞強硬的聲明,當局部門一方面立即展開外交彌補工作,更重要的,相關的磋商勢必重新展開,經貿“國安”單位的目標就是立即重啟協商,即使美方在氣頭上,一時半刻不肯打開談判大門,根據議定書,三個月后也得強制重啟談判。換言之,在消基會第二階段連署才開始不多久,當局部門的談判即已開始,而且由于有風險禁止進口的美牛部位在產值上只占極微小的比例,就美國單方面利益而言,也沒有延宕重議的理由,第二階段“公投”未完成前,美臺就有可能達成新的議定書,那還有必要“公投”嗎?
更具體的說,即使跨過了第二階段門檻,舉辦了“公投”,根據“公投法”,要跨過二分之一以上的民眾數認可,其難度直如登天,被否決的機率遠大于通過。
“美牛公投”是一個民生議題,但卻是極為復雜的民生議題,因為涉及談判,美方此次對“立法院”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極不以為然,直指臺灣缺乏誠信,此例一開,再加上“公投”,對臺灣對外談判磋商任何協定,都極為不利,也嚴重影響臺灣的國際形象。
社論最后表示,這個攸關民眾健康的民生議題,不論從當局的法規制度、行政查核手段或民眾的消費行為,都有解決之道,甚至在“公投”前就可以解決,“美牛公投”既無必要性,更無急迫性,對美牛議題激憤的民眾,應該更冷靜一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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