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說,“總統”任內八年,他和陳鎮慧沒有任何接觸,也不是他找她到“總統府”工作的。臺灣《聯合報》29日刊登黑白集批評,陳水扁想用這招來洗脫自己的貪污罪名,不僅罔然,只是更凸顯他的刻薄寡恩。
陳鎮慧跟在陳水扁身邊廿五年,從律師時代開始幫他管帳,進而幫扁家管錢,然后入“府”擔任專員掌管官邸出納。陳水扁隨便一句“毫無接觸”,就想撇得一干二凈嗎?當初若不是認定陳鎮慧的忠誠、可靠、低調,扁家怎會把所有公私密帳都交由她經手?可憐陳鎮慧盡心盡力,廿五年辛勞竟只換得一萬三千元(臺幣,下同)的離職金,以及一身為虎作倀的臭名,只能怪自己跟錯了人。
文章說,最可笑的是,陳水扁的撇清手法,仿佛A錢的人是陳鎮慧,而不是他自己。幫扁家管錢并不容易,除了公帳灌私帳,真真假假、虛虛實實,陳水扁有些錢要瞞吳淑珍,吳淑珍有些錢要瞞“阿扁”;包括來路奇怪的麻袋現金,乃至廚房菜錢,吳淑珍都要算到分文不差。正因為如此,陳鎮慧才必須在隨身碟記下明帳和暗帳。帳是陳鎮慧記的,但錢可沒進她口袋!
扁家海角幾十億,陳鎮慧來來回回在“府邸”經手過的,怕不下十億元。就算當成搬鈔工,陳水扁也該道聲謝;不料,他卻說八年沒互動,好像連正眼都不瞧一眼。這真是一用即棄,把人當成家奴使喚。
文章最后指出,陳水扁的獨白戲,一出比一出令人反胃。先前吳淑珍說,是陳鎮慧“主動”把錢搬回“官邸”,她收到后“全交給阿扁”;依此邏輯,陳鎮慧不過是“扁珍”間的搬鈔工罷了。也許該讓扁珍早日對質,他們才能認清自己破綻百出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