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為求脫身,以“臺灣仍受美國管轄”為由控告美政府,引起國際笑聲一片,令臺灣人尷尬不堪。
倫敦最新一期的《經濟學人》以“臺灣良心遺留在舊金山?”為題刊文,評論陳水扁此一行徑。文章對扁一面倒的批評和嘲諷、無半句好話,也沒有平衡觀點的論述。或許在西方主流媒體眼中,陳水扁已喪失了所有的尊嚴,完全淪為一個滑稽人物。
該文說,因貪污而被判終身監判、現正上訴的臺灣“前總統”陳水扁,現在又面臨一項新的指控--足以被判死刑的“叛變罪”。這個極其怪誕的罪名,源于陳水扁自己一個同樣怪誕的說法。他聲稱,在八年“總統”任期里,他的真正身份其實是美國政府的代理人。
陳水扁這個怪異的論述,是受到一小撮邊緣“獨”派人士的啟發,這班人現在自稱為“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他們認為,在1951年簽署的“舊金山和約”,“并未將臺灣的主權歸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因此“美國一直是臺灣的主權政府,正如波多黎各現仍屬美國領地”。
今年9月,陳水扁大力聲援這個組織,并且“爆料”說,他在擔任“總統”期間,不時收到并執行來自“美國在臺軍事政府”的“命令”。被臺灣法庭以貪污罪判處終身監禁后,他又向美國軍事法庭提訴,要求美國以“主權政府”身分,介入他的貪污案。
盡管陳水扁信誓旦旦,聲稱他上述的怪誕行徑,是為了所謂“讓臺灣脫離中國”,但分析人士都認為,他只是為了“讓自己脫離牢獄”。
針對此次事件,臺灣兩大陣營有不同的反應。國民黨視之為進一步打擊陳水扁的良機,舉行記者會指斥。相反,陳水扁曾經擔任主席的民進黨,就顯得非常尷尬,一方面,他們堅決不認同“美屬論”,另一方面,又怕會觸怒黨內的深綠派,而不敢向扁猛烈開火。
文章最后說,就算“叛變罪”未必會成真,陳水扁的處境已經夠凄涼。本月較早前,臺灣“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認為,扁案一審時曾更換法官,當中并無構成“違憲”;同時,他又面臨新的“侵吞外交公款”指控。另一方面,他在美國法院挑戰美國政府的行動,同樣遭遇屢戰屢敗。但很多人都相信,他仍然會屢敗屢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