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16日刊出署名為楊孫西的評論文章說,ECFA協議生效后,兩岸雙方將就框架內各項規定目標展開磋商,逐一簽署單項協議。ECFA的簽訂,將成為大陸和臺灣產業優化組合的一次契機。從而推動兩岸經貿共同發展,實現兩岸經濟整體共贏。
文章摘編如下:
日前,海峽兩岸關系協會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互致函電,通報雙方已完成相關準備工作,確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與《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于9月12日生效,并將于明年1月正式實施。有關協議被外界普遍視為“兩岸經貿關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毋庸諱言,隨著ECFA協議生效,將繼續推進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機制化和制度化,標志著兩岸經濟關系跨入了互利雙贏和合作發展的“ECFA新時代”。
據報道,ECFA協議生效后,兩岸雙方將就框架內各項規定目標展開磋商,逐一簽署單項協議。此外,將不遲于協議生效后6個月內開始實施貨物貿易早期收獲計劃,盡速實施服務貿易早期收獲計劃。預計ECFA早收清單將于明年1月1日起付諸實施,屆時列入清單的約800項產品將逐步開始降稅。
可以預見,隨著稅收優惠政策的逐漸開啟,雙邊貿易量勢必急劇上漲,兩岸經貿關系將更加穩定,有助于臺灣打開國際市場。據島內有關機構測算,臺灣從ECFA獲得的整體經濟效益包括:ECFA增長1.65%-1.72%,就業增加約26萬人。此外,早收清單將使臺灣獲得總降稅利益近300億元新臺幣。與此同時,ECFA的簽署也將成為大陸和臺灣產業優化組合的一次契機,從而推動兩岸經貿共同發展,實現兩岸經濟整體共贏。
經濟專家分析認為,ECFA將為臺灣經濟帶來多重利好,如大陸將對臺逐步實施500多項產品零關稅及數十項服務市場開放,這將有效增加臺灣產品對大陸出口以及臺商對大陸投資,將在一定程度上拉動島內的投資與需求,促進相關產業與總體經濟的發展。
顯而易見,《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對大陸和臺灣各自的經濟轉型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事實上,臺灣有很多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都值得大陸學習,兩岸簽訂ECFA后,更為大陸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加快高新產業發展等方面提供了機遇。在ECFA協議中,雙方結合兩岸產業的互補性,達成了一個規模大及覆蓋面廣的早期收獲計劃。可以說,ECFA給兩岸經貿互動搭起了一個新的平臺。
隨著大陸對臺灣早收計劃的產品關稅陸續降至零,大陸企業可以通過代理某些臺灣優勢商品如工業縫紉機、芯片、機械設備和電子產品等來拓展市場,將促進大陸的進口。另外,大陸企業還可以引進臺灣企業的研發優勢為企業發展服務,并可以借用臺灣企業的全球化營銷網絡開展出口營銷,實現優勢互補。(楊孫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