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國家利益》雜志網站9月2日文章稱,最近中國名戰斗機飛行員駕機在南海上空“騷擾”美國偵察機,此舉不僅僅是在顯示中國日益增長的軍事實力,還是把攻擊目標瞄準了兩個最神圣不可侵犯的全球秩序:航行和飛躍自由權。如果中國對航行與飛越自由權的新定義在東海和南海被接受,這就等同于中國成功在南海、東海推行“門羅主義”,有效地使中國控制世界上最重要的海上通道——預計未來60%經濟增長將發生在這里。
據五角大樓稱,中國飛行員的危險舉動包括駕機以90度傾角的姿勢從美國巡邏機的機頭前穿過,還在美國巡邏機上方做了一個翻滾動作,兩機最近時中方戰機距P-8巡邏機機翼不足20英尺。這種動作極其危險,也2001年中美撞機事件有驚人的相似。文章指出,在那次“EP-3事件中”,一架美國海軍的EP-3偵察機在距南海島約70英里處與一架中國戰斗機發生碰撞。美海軍偵察機被迫在海南島迫降,機上敏感數據被中方控制,機組人員也遭到扣押,直到白宮發布道歉聲明后,被扣機組人員才被釋放。
文章稱,至于兩次事件均發生在海南島附近,人們普遍認為其原因在于海南島上的榆林海軍基地——該基地部署有數量不斷增加的“晉”級彈道導彈潛艇,這種潛艇有能力利用核武器攻擊美國領土。美軍想要密切關注海南島絕非易事。就其本身而言,中國希望不再受到美國的監督。事實上,EP-3和P-8事件只是諸多涉及航行與飛躍自由權的兩個事件而言。其他事件包括:2009年騷擾美國海軍測量船“無暇號”、2013年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2013年中國海軍軍艦與美國海軍“提康德羅加”級導彈巡洋艦“考本斯”號險些相撞,五角大樓還公開了許多其他類似于最近P-8被攔截的事件。
文章指出,這不僅僅與中美兩個軍事強國在“爭權奪位”,很明顯還是一場與如何定義航行與飛躍自由權有關的法律戰爭。1989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 專屬經濟區是領土海岸線向外200海里范圍,并賦予專屬經濟區所屬國家對其內漁業及自然資源的開發權。不過,中國堅持認為專屬經濟區所屬國擁有專屬經濟區內的航行與飛躍自由權,任何要通過專屬經濟區的國外軍用飛機和艦艇,都需要得到專屬經濟區所屬國的允許。中國以此為法律基礎,證明中國騷擾外國軍事飛機及艦艇是合法的。
文章指出,這里需要明確的是,沒有實際的條約支持中國的立場。然而,如果中國對航行與飛越自由權的新定義在東海和南海被接受,那么這種修正主義規定就等同于中國在亞洲的新“門羅主義”。事實上,這將有效地使中國控制世界上最重要的海上通道——預計未來60%經濟增長將發生在這里。
考慮到對經濟及國家安全的重要意義,可以預測到未來中國將繼續挑戰航行與飛越自由權。面對這種情況,美國可以首先采取以下五種措施予以應對:
第一、白宮必須停止認為經濟合作最終會把中國變成一個熱愛和平的民主國家,要像對待一個嚴重的威脅那樣對待中國。
第二、五角大樓應該為所有美國在該地區的軍用飛機裝備攝像機,記錄中國的攻擊性行為,使中國不能繼續煞有介事地對相關指控予以否定。
第三、美國公司應該開始向國內轉移,就算不是出于愛國考慮,也要考慮到在華工廠面臨的風險會隨著中美軍事摩擦的上升而提高。
第四、媒體必須把類似P-8的事件放在更大背景下剖析,而不是忽視這種事件的重要性。
第五、消費者必須意識到,當他們購買“中國制造”的時候,就是在資助中國的軍事建設,提高中國對美國的經濟與國家安全利益威脅。(知遠 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