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以網絡竊密為由,“起訴”5名中國軍方人員的行為,用“小兒科”“適得其反”等詞來形容,毫不夸張。在網絡安全問題上,白宮的立場是“對中國表現強硬”,為謀得“政治加分”,司法部的指控與白宮步調一致。然而,在網絡安全這樣極為重要的問題上,用“自我感覺良好”的政策對待中國這樣的大國,可謂不負責任。
司法部稱,“通過網絡竊取商業秘密”的行為不可接受,著意強調“商業利益”和“國家利益”之間的區別。白宮發言人卡尼也聲稱,美國政府從未因企業的“商業利益”進行間諜活動。然而,科技的進步已經讓情報機構掌握了“收集一切”的能力,“國家利益”和“商業利益”之間的界限已經模糊。從斯諾登公布的文件來看,美國政府就是在“收集一切”。既然政府能夠收集企業的信息,又怎樣能保證不竊取商業秘密呢?所以,“國家利益”當然包括“商業利益”,而美國本身就在收集商業情報和國家利益情報。
隨著科技發展和普及,美國將無法維持網絡技術方面的絕對優勢。此外,美國政府一些未得到有效監管的情報工作也違反了美國聯邦憲法第四條修正案,情報界所表現的傲慢態度,也終將成為困擾美國自身的負面資產。當科技為人類社會帶來新的挑戰,美國應反思自身行為,與其他大國共同尋找新的合作思路。
回顧歷史,20世紀60年代,美國和蘇聯意識到在核武器方面展開合作的重要性,并進行了對話協商,化解了諸多危機。如今,網絡安全合作的順利開展,同樣離不開通暢的對話溝通。令人遺憾的是,美方的行為恰恰破壞了雙方對話的氛圍。當前,負責任的做法是加強溝通與合作,建立網絡安全的規范,減少黑客行為,在敏感議題方面加強磋商。去年,美中建立了網絡安全工作小組,類似對話值得期待。
當前很多人認為,網絡戰爭的虛擬性和復雜性,決定了網絡合作具有非可控性的特點。但我相信,在網絡安全領域,大國只要摒棄單邊主義思路,以足夠耐心和更為謹慎的方式進行合作,共同建立網絡空間規則,網絡世界的共同安全就可以實現。(雷·麥戈文 作者為美國前中央情報局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