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日前與“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座談。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今日再次針對核四問題發表社評。文章指出,臺灣不能要經濟發展、便宜電價,卻又要在沒有明確替代方案下廢核。
社評摘編如下:
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日前與“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座談,“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提及2011年《自然》(Nature)雜志的文章指出,臺灣核一廠“廠選”是全球最危險核電廠第3名、核二廠為第2名,因此認為臺灣應該立即廢核,核四廠也不該繼續興建。由于《自然》是全球知名科學雜志,具有相當的公信力,刊載的文章自然會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但也必須對內容有深入瞭解,才不致產生誤解。
該篇文章說明的是“廠選”的危險度,而不是核電廠本身發生意外的危險度,若是誤將“廠選”的危險度,當成發生意外的危險度,那真的就誤會大了。若臺灣核一、核二廠意外發生的危險度,真是高居世界第2、第3名,則美國三哩島、俄羅斯切爾諾貝利核電廠意外事件,應該是發生在臺灣,而不是發生在美國及俄羅斯。
臺灣清華大學核工所長喻冀平針對電廠選址的原則表示,建廠是考慮地震、海嘯,歷里史紀錄做選擇;至于核電廠距離人口密度高是普遍的現象,全球152座核電廠,都距離人口密度高的都會區只有75公里。喻冀平并指出,核電廠旁人口高密度,代表國際專家對核電廠有信心,也代表所需的用電量大,可以就近輸電。
臺電副總經理陳布燦進一步解釋,該文“廠選”的危險度的挑選標準,是用核電廠旁30公里有多少人為指標,因為巴基斯坦有800多萬人口所以最危險,核一廠附近有520萬人,核二廠有480萬人,所以分居2、3名。盡管30千米與75千米的疏散速度、影響程度會有不同,但是參與座談成員之一提出:“學文科的人,可能腦袋比較簡單,但我們重視是人”,似乎就有點意氣之爭,試問有誰不重視人呢?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發起人陳藹玲表示,當局聲稱核電是減少碳排放量的最好方法,但臺灣在擁有3座核電廠的情況下,20年來碳排放量仍增加130%,顯見此說法并不成立。然而,換個角度想,在有核電廠的情況下,臺灣的碳排放量還增加了130%,沒有的話豈不更高。要經濟成長又要電力零成長,談何容易!
“中華經濟研究董事長”梁啟源表示,隨著經濟成長和電氣化,用電量一定會增加;近幾年來臺灣的用電成長比經濟成長還大;反核人士主張的再生能源之供電并不穩定,受天候影響很大;以風力發電為例,若要替代核四廠,須建4000座,西海岸200公里海岸線已設314座,但僅能提供發電量0.3%,其他3000多座要設在那里?
不要忘記“苑里反瘋車自救會”日前才包車北上“經濟部能源局”陳情,抗議英華威風力發電集團未獲民意即強行施工的事情發生。梁啟源進一步指出,天然氣昂貴且受天候影響,太陽能電廠則需要1.5萬公頃的面積,還需要全臺灣廣設輸變電設備,一樣會引起民眾抗爭,臺灣是孤島,供電不濟時到哪里去找電?
當然這不意味臺灣不需要設法去研究開發新的再生能源,若是可行,當然可以不再依賴核電,但是在未找到確實穩定的替代供電方式,不宜輕言廢核。實際上,今天有許多反核人士,前幾年也都是支持核四廠的開路先驅,不也就是因為核電一時之間尚難找到有效的替代方案嗎?臺灣不能要經濟發展、便宜電價,卻又要在沒有明確替代方案下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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