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臺灣地區副領導人參選人蘇嘉全所以迄今仍深陷在“豪華農舍”泥淖中而不能自拔,關于島內相關規定,“豪華”標準尚不明確。臺灣《新生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此番說辭在島內規定上也許勉強說得通,但卻忽略了社會觀感問題。對政治人物要求,除了不違法外,更要在社會公理與公義上交代過去,這便是觀感問題可以決定從政者吉兇。
社論摘編如下:
在物欲滔滔的社會中,道德式微已是必然現象,尤其若干政治人物更視道德為敝屣,為了追求名與利幾至不擇手段。然而大家檢驗政治人物道德標準,卻也特別嚴酷。不要說涉及貪瀆,大至領導人也一樣入獄。
民進黨臺灣地區副領導人參選人蘇嘉全所以迄今仍深陷在“豪華農舍”泥淖中,即在于對此一風波的百般辯飾,已違反社會公義與常理,引來不少反感。蘇嘉全曾擔任臺灣農業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臺灣“內政”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一管農地農用、一管建筑法令,對于自己在屏東蓋的造景房屋究是豪宅或農舍必然心知肚明。縱然一如屏東縣政府所謂蘇家農舍是否太過“豪華”,縣政府認為法令并未規定“豪華”的標準,希望盡速修法。此番說辭在島內規定上也許勉強說得通,但卻忽略了社會觀感問題。
民眾對每位政治人物的了解,不可能深入至細微末節,只能憑其表現在外的言行加以審視,此中影響最大的便是觀感問題。即使照屏東縣府說法,蘇家農舍“并未違法”。但此刻要爭的并非僅是單純法律問題,還有一個社會公義與常理問題。蘇嘉全表示他的農舍僅花了900萬元(新臺幣,下同),言外之意當然不算豪宅。與臺北帝寶動輒數億元的房價相比,只能算茅草屋。不過蘇宅若加計地價,總金額必超過倍數以上,在房價低廉的南部鄉間言,稱其為“豪華住宅”也不為過。
蘇嘉全曾擔任島內農業及“內政”主管,豈能分辨不出農舍與豪宅之別?還要農業事務主管部門對農地農用與農民身分,給個明確定義?這猶如監理人員表示,由于諸多交通法令中并未明確指出自行車及汽車在外觀與內部上有何不同,因此他們無從分辨何者是汽車、何者系自行車。這種辯解即使在法律上有迂回空間,但民眾對問題的認知,經常根據常理推斷。在有錢人心目中,區區900萬蓋出來的當然是“農舍”,在普通人家花900萬建屋,必然系心目中的“豪宅”。我們認為不論蘇嘉全或屏東縣政府,不必在合法不合法中挑字眼,甚或欲蓋彌彰。只需要去仔細傾聽民眾心聲,必然能了解蘇家蓋的是不是豪宅!
至于說單挑蘇嘉全農舍違法是否不公平?農業及建管部門,以及島內各地過去幾年坐視假農舍如雨后春筍般出現,除了應嚴厲譴責其職務怠惰外,更應追究責任。至于單就蘇嘉全“農舍”追究違法問題,是否不公平?當然不是。因為任何違法事件,民眾均有舉發義務。何況蘇曾擔任島內農業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任內坐令假農舍存在,此際自己又涉入農地是否農用之爭,必然要查個明白。更不要說他現在擔任臺灣地區副領導人候選人,檢驗標準嚴格也是正常現象。
對政治人物要求,除了不違法外,更要在社會公理與公義上交代過去,這便是觀感問題可以決定從政者吉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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