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家洗錢案的審判在吳淑珍昨天出庭后,蔡守訓裁示將于3月17日進入實質程序庭。吳淑珍將與10多位昔日親信、下屬進行大對質,勢必都非常精采。而首場上演的則是前陳水扁核心帳房陳鎮慧對上吳淑珍,這也是“公務機要費”審判的重要關鍵。
陳水扁在“公務機要費案”以偽造文書、貪污等罪嫌,遭到特偵組起訴,但陳水扁日前出庭卻否認自己犯罪,且表示沒有看過陳鎮慧的分帳表;吳淑珍在昨天開庭時,委任律師林志忠表示希望拷貝陳鎮慧的隨身碟。香港中評社今日發表評論文章說,此舉足見扁珍對于陳鎮慧手上的資料非常擔心害怕。
評論還指出,在特偵組起訴書中,陳鎮慧提到的許多供述都對于吳淑珍非常不利,也直接戳破了陳水扁之前出庭表明自己完全不知情的謊言,因此吳淑珍、陳鎮慧兩人的對質,不只是影響吳淑珍在“公務機要費”案件中的判刑。也間接影響了陳水扁在“公務機要費”中,法官如何定奪扁的罪刑。
特偵組起訴書中提到,陳鎮慧的隨身碟中可見到“奉示”、“親收”等字眼,陳鎮慧在訊問時表示,奉示是指奉吳淑珍的命令,而親收則是吳淑珍親自收了款項,也就是經過核銷后,由“公務機要費”撥款下來的錢。吳淑珍之前開庭曾提到,陳鎮慧拿給她,她就收下錢,不知道金額有多少,顯然吳淑珍是說謊,因為報帳都是吳淑珍所指示,吳淑珍怎么會不知道?
陳鎮慧在特偵組的筆錄中也提及,是吳淑珍指示她去搜集其他人發票,再核銷非機密部分的“公務機要費”,但是吳淑珍卻在出庭時反咬陳鎮慧,認為是陳鎮慧要求她去搜集其他人發票,將主動指示變成被動配合。
至于陳水扁之前出庭提到關于“公務機要費”的流水記帳,他都沒有看過,陳鎮慧之前出庭就已供認出,隨身碟的分帳冊上部分資料是陳水扁親筆寫給她;特偵組起訴書也載明第一次林德訓交給陳鎮慧之“公務機要費”資料是陳水扁的筆跡。種種供述都說明陳水扁對于“公務機要費”核銷是知情的。
文章最后說,陳鎮慧與吳淑珍進行詰問時,陳鎮慧最好的策略,就是勇敢將這些筆錄上的供述都說給吳淑珍聽,看被告席上的吳淑珍為了保護陳水扁又會怎么接招,是自己全部承擔,或是在對質時再度裝傻,殘忍的把罪推給當面對質的陳鎮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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