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6日南臺灣發生地震,重災區維冠大樓倒塌,傷亡嚴重。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地震中造成嚴重傷亡的肇因是建筑物抗震能力不佳而倒塌傷人。維冠大樓由于建筑不合標準,抗震能力不佳,這樣的“豆腐渣工程”是如何通過市政相關部門的檢查,也令人匪夷所思。臺當局應以此次地震為契機,加強檢查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以防悲劇重演。
評論摘編如下:
隨著南臺灣地震搜救工作告一段落,重災區維冠大樓倒塌的原因成為輿論關注的重點。這是臺灣自1999年“921大地震”后人命傷亡最為慘重的地震,共造成116人死亡、500多人受傷,而罹難者中有114人是臺南市維冠大樓居民。可見16層高的維冠大樓倒塌是造成這次地震傷亡慘重的主要原因。雖然在臺南市也有一些房屋因地震而損毀,但維冠大樓是唯一一棟整體倒塌的高層建筑,以致大批居民逃避不及被埋在層層疊疊的瓦礫中。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就曾痛斥這次地震造成傷亡的主因是人禍而非天災。看來如何加強建筑物的抗震能力是臺灣面臨的嚴峻挑戰。
臺灣工程界常說“地震不殺人,但建筑物會”,意即在地震中造成嚴重傷亡的肇因是建筑物抗震能力不佳而倒塌傷人。本月6日凌晨約4時南臺灣發生6.4級淺層地震,臺南市維冠大樓轟然倒塌,斷垣殘壁散落一地,令人觸目驚心。事后臺南地方檢察署調查發現,該大樓并非由注冊建筑師設計,這已違反法規,而且結構計算書和配筋詳圖亦有明顯出入,梁柱接頭箍筋的數量比結構計算書少了50%,造成樑柱接頭強度嚴重不足,影響耐震,有偷工減料之嫌。目前檢方已扣押維冠大樓的建筑商和建筑師,以作進一步調查。由此可見,這次南臺灣地震傷亡慘重確有人禍因素。
臺灣處于活躍的地震帶,屬地震多發區域,建筑物的耐震設計和完善的施工是抗震減災的第一道防線。而那些“短樁少梁”的“豆腐渣工程”無異于定時炸彈,一遇到地震等“導火線”,便會“引爆”倒塌。無良建筑商為了一己私利,置數百居民的生命安全于不顧,可謂人神共憤。然而,像維冠大樓這樣的“豆腐渣工程”是如何通過市政相關部門的檢查,也令人匪夷所思。正如有臺媒指出,維冠大樓周圍的房舍多僅高三到五層樓,便是考慮地質松軟;唯獨維冠卻高達16層,且其鋼筋、工法及結構均不符合安全規格,卻能通過重重檢驗取得使用執照;讓不合格的建筑昂然聳立街頭,臺南市府能說這一切都錯在建商,而主事官員毫無責任嗎?
2000年之前島內建筑物的抗震度只達到5級,但1999年9月21日臺灣中部發生7.6級大地震,造成2400多人死亡、逾萬人受傷,五萬多幢房屋全倒,臺灣之后便立法要求所有建筑物的耐震應達6級以上。而維冠大樓于1995年竣工,耐震度應未達6級,不過其附近許多房屋更為老舊,卻未受地震影響,可見維冠大樓的建筑品質確實存在問題。
臺南市政府應徹底調查維冠大樓倒塌一案。這畢竟牽涉到114條人命、多個支離破碎的家庭。臺當局還應以此次地震為契機,加強檢查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以防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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