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臺當局教育主管部門明令禁止師生戀問題,島內各界人士紛紛發表意見。臺灣《聯合報》今日發表評論摘錄相關看法。
臺北市研究人員劉新圓認為,盡管教育主管部門管了很多,也被罵很多,但這次是管對了。
很多人認為,師生之間應該有戀愛的自由,但是,他們忽略了一點,那就是,“師生戀”本身不是自由的。
學生在老師面前,不是完全自由的。師者既然是傳道、授業、解惑,那么,稱職的老師,就必須樹立某種程度的權威,可能是專業的權威,也可能是品德的權威,使學生相信他,進而受到熏陶,在學業或人生觀上獲益,以培養解決人生各種難題的能力。另一方面,老師也必須負責把關,評鑒學生的表現,及是否達到升學的標準。所以,好老師打成績必須公正客觀,絕對不能有私人喜好。
因此,師生之間的不對等,不僅是專業或心智上的不對等,也有利害關系的不對等,他們是控制者與被控者。許多師生戀,常是出于學生對老師的權威產生的崇拜,不是真的愛情。假使是為了成績,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就更等而下之了。
當然,我們不能排除真愛的可能,但是,就因為有這樣的不對等,所以就算有的師生是天造地設的一雙,也必須等他們脫離正式的師生關系之后,才能真的檢驗出來。所以,盡管教育主管部門管了很多,也被罵很多,但這次是管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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