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監(jiān)察院”昨日再度召開彈劾審查會,歷經(jīng)兩個多小時的討論,最后以6票對6票,彈劾案未過關(guān),黃世銘暫時保住臺灣“檢察總長”的職位。由于先前黃世銘曾表示,若遭“監(jiān)察院”彈劾或法院一審判有罪,他就下臺;如今“監(jiān)院”二度彈劾未過關(guān),依規(guī)定“監(jiān)院”不得再對同一人、同一案由提案彈劾;這意味黃世銘將暫保職位。
臺灣《中國時報》8日社論指出,就在“監(jiān)院”召開二次彈劾審查會前夕,臺灣“中央研究院”院士胡佛以《光天化日、陷人于罪》為題投書《中國時報》時論廣場,以法律的高度,針對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所蒙受的對待與攻訐,提出他個人的評論。
這篇評論值得重視的原因,不只因為其是很少數(shù)支持黃世銘行止的論述之一,而是其道出了臺灣島內(nèi)社會中許多人心中最大的困惑:為什么進行關(guān)說的在野黨總召與“立法院長”沒啥人加以質(zhì)疑,而支持偵辦的馬英九被罵到臭頭?為什么接受關(guān)說的兩位檢察官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輕輕放下”,而辦關(guān)說的“檢察總長”卻仿佛犯下天理不容、人神共憤的滔天大罪,非治之以撤職、彈劾甚或?qū)徟械膽徒洌駝t不足以平息輿論之怒火?
胡院士在他的投書中,完全不玩弄政治語言,而是引經(jīng)據(jù)典通過相關(guān)法律條文的規(guī)定,詮釋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所受到的所有指控。例如他認為臺灣“檢察總長”碰到一樁涉及“立法院長”、“法務部部長”、“高檢署檢察長”及檢察官,且影響到“司法”獨立的特殊重大案件,“檢察總長”立即向臺灣地區(qū)領導人提出報告,并接受諮詢,這在職務的履行上,是非常盡責的作法,如何談得上向馬英九泄密呢?
誠哉斯言,過去幾個月以來,不就是針對“泄密”的撻伐,遠遠多過對“關(guān)說”的質(zhì)疑!不少論者碰到關(guān)說的部分不是模糊以對、就是語焉不詳,但是一碰到“泄密”的部分,就是拿著放大鏡,仿若雞蛋里挑骨頭似的檢視。套用馬英九一再被嘲弄的一句修辭法:如果這樣都不是雙重標準,還要怎樣才算是雙重標準呢?
如果馬英九與黃世銘都沒有“違法”疑義,那么過去幾個月,為什么是他們被打成仿如人民公敵,而那些行使關(guān)說的政客與被關(guān)說的檢察官,卻恍若成為最無辜的受害者?我們在臺灣實施這么多年的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對依法行政的判定,對倫理是非的分辨,不應該是這樣的吧!那么為什么竟然會顛倒是非至此呢?這一切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胡佛院士在他投書最后的結(jié)語中,發(fā)出了這樣的慨嘆:“當前的臺灣政局,在族群撕裂、金權(quán)交易、派閥牽引、民粹操弄及藍綠惡斗的情況下,整個社會變成無是無非,甚至以假當真,不但缺乏正確的價值觀與發(fā)展方向,且令人對民主法治喪失信心。”試問,胡院士嘆息與無奈,不正就是當前整個臺灣最需要嘆息與無奈的地方嗎?
審視當前臺灣的輿情氛圍,不就是藍綠分立、黨派為先嗎?講得再直白一些,我們幾乎現(xiàn)在就可以預期,胡院士這篇讜論,就算其中的就法論法的論證再堅實不過,就算其所論述的價值是非也再清晰不過,但在許多綠營人士,或是部分不滿馬當局人士的眼中,替馬英九與黃世銘講話就是不對,就是該批,那怕你講得全都是對的也沒用!
可預見,這兩天瞄準胡院士攻擊的文字,肯定會在各個平臺量產(chǎn),什么難聽的話都會出籠,胡院士免不了要暫時陷入“橫眉冷對千夫指”的處境了!不過換個角度說,如果胡院士一篇擲地有聲的文字,能夠引出那些只問藍綠、不論是非的論者立即現(xiàn)形,那也不是壞事,至少它印證了胡院士對臺灣現(xiàn)況的評斷。
社論最后說,胡院士并不孤獨,他的見解也絕不是這個社會中的少數(shù)聲音!臺灣社會并沒有沉淪到是非不分的地步,只不過在許多奇談怪論占領重要發(fā)言位置后,許多人干脆選擇沉默,但絕不意味大家都已盲目到看不清事實,胡院士的這篇文字,正是道出了許多沉默大多數(shù)人的心聲,在此謹對胡院士的道德勇氣,表達我們最誠摯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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