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臺灣“法務部長”曾勇夫因“關說”案辭職后,臺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也因涉案被記警告,轉調臺灣“最高檢檢察官”。甚至因“關說”案牽扯出的濫權監聽、泄密等七大違失,更使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等人吃上官司并移送“監院”調查,已造成臺灣“司法界”一場大風暴,這種創傷如何收拾令人關心。
對此,臺灣《新生報》27日社論說,盡管臺灣“司法界”已掀起漫天風雨,“關說”案發生的源頭“立法院”,卻風平浪靜啥事也沒。“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涉入“關說司法”,除有監聽文外,“檢評會”也認定王金平確有關說。但王、柯兩人迄今仍以十分荒誕的飾詞否認到底。最初堅持“大是大非”的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也屈于國民黨內反彈壓力,已退縮至與王金平妥協修好,認為“這是國民黨內事務由國民黨內解決即可”,試圖化解目前政治僵局。
有人以“高明騙術”來形容政治,我們認為政治非僅不應以騙取勝,更是一門藝術,在進退間應拿捏分寸,溝通妥協存乎一心。肯尼迪曾把政治比做美式足球:“如果你看見一絲陽光,趕快穿洞而過吧!”意即應找尋最佳時機,以贏取勝數。所以政治應講求技術與和諧,萬勿不留余地。“關說”案未由馬英九親自引爆前,國民黨盡可依“國民黨內事務國民黨內解決”妥善處理。一旦此案已沸沸揚揚,甚至兩造對簿公堂,即已不是“黨內事務”,況關說的又是“司法”案件,如何能在國民黨內私了?
“立法院長”進行“關說”,若干政治人物均以“無對價關系不涉及刑責”替王金平開釋,社論認為這種說法似是而非。政治人物除了刑責外,道德操守尤為重要。若王金平確實涉入“關說”,不應僅由有無刑責來評斷其是非。如果在罪刑外即無責任,前“法務部長”曾勇夫何必辭職?臺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更不必被“免職改調”。兩人辭職或改調,必涉及道德操守瑕疵問題。一旦涉入“關說司法”,豈能船過水無痕?則百官競相效尤,政治又如何清明?
社論說,王金平主掌“立法院”十余年,自有其表現優異的一面,且在政壇調和鼎鼐更具功力。這也是在“關說”案發生后,仍能從容自在,獲得不少人支持的原因。但政治手腕是否圓融,僅代表其處事通達,與在“關說”案中涉及的道德操守問題是兩回事。英國與日本部長或大臣因說錯話,辭職下臺的例子比比皆是。臺灣的“立法院長”卷入“司法關說”中,至今“不承認,不道歉”,各界幾乎束手無策!
臺灣前“經濟部長”趙耀東過去曾一再強調“官格”與“官德”的重要性。他說“做官是管眾人之事,尤其要重品德,不能以私害公、不能出爾反爾、不能傷風敗俗、不循私、不舞弊、不欺枉、公正嚴明。”但今日又有幾人能嚴守官德?我們所以重視“立法院長”涉入“關說”一事,著眼點即在于希望除了刑事責任外,社會大眾更應重視官格、官德的重要性。
社論最后說,追究“關說”案,在各方妥協聲中,“以和為貴”已成了主流意見。臺灣地區領導人兼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首先泄氣,民進黨“立院”黨團也成了“保王黨”,“立院”紀委會以不能服眾的理由處分柯建銘“關說”不成立。照此情形發展下去,縱使證據顯示王、柯涉入“關說”,只要兩人不承認、不道歉,各方又能如何?吾人所以重視“關說”案,即在于期待社會是非觀念的建立,縱使狗吠火車亦盡言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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