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臺灣立法機構通過了“卸任領導人禮遇條例修正案”,規定凡是因犯“內亂”、“外患”及貪污罪一審、二審有罪者,便取消有關禮遇。“臺獨”人士稱之為國民黨的“政治追殺”,也有民進黨人士稱條例的修正案是“陳水扁條款”,稱國民黨的“陰謀”“禍亂”民進黨。由此引發的問題是:陳水扁在“五都”選舉中的“價值”還剩幾何?陳水扁還能夠在“五都”選舉中發揮什么樣的作用?
一、陳水扁的選舉“價值”已嚴重“縮水”
作為被“法官”一審、二審分別判處無期與20年刑的罪犯,陳水扁的社會形象就是貪污犯,按理已沒有任何選舉“價值”,但問題就在于臺灣社會嚴重的藍綠對立,判別對錯的標準不再是、至少很難是事情本身的是非,而是顏色——藍還是綠。尤其是陳水扁所標榜的存放在海外的貪污款是“臺灣基金”后,“臺獨”分子基于“目的正確”而不再計較手段與過程,陳水扁依然保有“臺獨”的代表位置。于是乎,依然被關押在臺北看守所的陳水扁似乎還能夠指揮“臺獨”勢力,陳水扁的言行、動向似乎也依然在導引著“臺獨”勢力的一舉一動,民進黨對陳水扁在選舉中的立場與態度也似乎還是相當在意。其實,陳水扁的選舉“價值”已經所剩無幾,既然陳水扁已只是臺灣島內極端“臺獨”勢力的代表,就昭示著陳水扁所能夠代表的只是臺灣少數人中的少數。
二、陳水扁支持民進黨“五都”市長提名人是為了“自!
就在民進黨人士還在擔心陳水扁是否會“禍亂”民進黨“五都”選情時,陳水扁已經公開表態:支持民進黨提名的“五都”市長候選人。陳水扁不僅支持陳菊參選高雄市長,而且“唱衰”獨立參選的楊秋興,陳水扁不僅支持在民進黨黨內初選時唯一沒有去臺北看守所探望他的賴清德(為此陳水扁曾經耿耿于懷、公開批評),而且不支持、甚至反對有可能獨立參選的、曾經是陳水扁的同學、過去也一直與陳水扁“惺惺相惜”互相支持的許添財。陳水扁為何會“舍小我”去“成就”民進黨?原因無他:一是陳水扁認識到他的勢力事實上無法左右“五都”市長選情,與其和民進黨中央唱反調、鬧翻而“勞而無功”,不如送個人情,盡管已是個無關緊要的人情;二是陳水扁的后半輩子要仰賴民進黨的關照,陳水扁固然不滿意蔡英文在陳水扁舞弊案中的“有所切割”的做法,但形勢比人強,民進黨已經進入“蔡英文時代”,不再是“后陳水扁時代”,陳水扁需要蔡英文,當然也就要在是否支持蔡英文問題上有所表示了,至于“同窗好友”許添財的政治利益,因為沒有陳水扁個人的政治利益來得重要了,所以,只能讓許添財“自求多福”吧!三是陳水扁畢竟是個在臺灣政壇上翻滾過幾十年的政客,雖然身處看守所,但對“五都”選舉形勢還是較有認識,他體認到“五都”選舉對民進黨氣勢、對2012年選舉的重要性,只有“五都”贏,2012年才有希望;谄鋫人“政治可以干預司法”的習慣思考,陳水扁認為,只有再度政黨輪替,他個人的官司也才有翻案的可能。當然,陳水扁這樣的算計也純粹是其個人的算計而已,他的表態支持民進黨對“五都”選舉其實也無足輕重。(嚴安林,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臺港澳研究所所長)
來源:華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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