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華日報》今日發(fā)表社論說,“八八水災”重創(chuàng)南臺灣、東臺灣,在大洪水肆虐下,災區(qū)土地支離破碎,災民哀鴻遍野,所謂“民不聊生”堪可形容。成語“民不聊生”,典出《史記.張耳陳余列傳》,翻成白話,意為:小老百姓活不下去了。
社論指出,災后有句話說,不到災區(qū)不知災情之慘重。那真是一場夢魘,當暴雨連宵暴虐而下,泥石流猝然滾滾而來,死于災難者,至少600人以上,幸存的災民,又何止成千上萬?其實,活不下去的,豈僅災民而已?職司救災重建的官員,同樣活不下去,而且越是高官,越是“官不聊生”。
臺灣,不是福爾摩沙嗎?不是美麗之島嗎?怎會罹此重大災難?若謂,臺灣位處地震帶,震災在所難免;臺灣也位處臺風帶,風災水害也無可避免,這些都是一針見血之言。然則,若非向山區(qū)搶地種、搶地住,以致無限度的濫墾、濫種、濫住,地震災情哪會加劇?風災水害哪會加深?
社論稱,于是乎,“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竟是肇致天災為虐的人禍,亦即,先民世代墾拓,無疑是大自然反撲之所伏。何況,長期以來,臺當局疏于水土的維護,對于“還地于林”也不甚著力,治水防洪更未盡周延;尤其是,相關權責單位互不隸屬,居然沒有成立專責部門,的確匪夷所思。
歷經“八八水災”劫難,當知天災人禍,交互為虐,豈為無因?社論最后強調,至于“民不聊生”之余,高官理個發(fā),吃頓飯,也被K得滿頭包,彷佛非蓬頭垢面、鶉衣百結就是救災不力,而“官不聊生”之所肇,則純然出于人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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