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10日出庭應訊萬眾矚目,臺灣《聯合晚報》10日的社論指出,陳水扁家弊案是臺灣的世紀大案,不但各界關注吳淑珍親自出庭引致的案情發展,司法程序的公平性也攤開于社會檢視和評論之中。
社論說,吳淑珍也許覺得不公平。最近以來,島內社會充斥各種討論,確實顯示某些人多少已有“未審先判”的定見。從陳致中夫婦認罪協商是否陰謀,到陳幸妤赴紐約考試是否為了串供洗錢,甚至于有關陳水扁“懼內”的竊竊私語……政論節目言之鑿鑿者,頂多只是“動機論”和所謂“募后分析”,臆測推論的成分多于事實證據。這對司法審判和社會印象會形成什么影響,的確可能令當事人覺得不公平。
但吳淑珍卻也沒什么理由先喊司法不公。吳淑珍初次出庭即留下“昏倒記”的紀錄,連續17次拒絕出庭,乃至令臺大醫院都牽連其中受到議論,這段過程所顯示的“斗法”心機和手段設計,為任何人難以想象。陳水扁關在看守所中,吳淑珍悶在寶徠豪宅,仍連結渠道不斷向外喊話叫冤。這樣的動作,不同樣是試圖對司法審判和社會印象形成影響?
社會大眾也覺得不公平。吳淑珍每次僅僅是“預告”出庭,就造成龐大的醫療和安全護衛成本,勞師動眾,結果卻仍是自己制造出障礙,令審判進程慢如蝸步。從檢方對陳水扁起訴書所揭露的驚人案情來看,陳水扁一家人稱得上“待罪之身”,至今除了陳致中的道歉一鞠躬,毫無顯示尊重司法之處。這樣的負面示范卻仍藏身于“前元首”相關的特權庇護之下。王子犯法果真與庶民同罪嗎?大眾莫不希望借此案審理而獲得令人服氣的答案。
社論并指出,但島內的社會大眾也不必過度猜疑司法的公平性。能把“前元首”起訴羈押,總是臺灣法治程度的一個明顯指標,司法人員稱得上忍辱負重,一步一步走到今天陳水扁押在看守所、吳淑珍將出庭應訊的地步。過程雖嘈雜艱辛,但對臺灣司法努力擺脫政治影響力的紀錄而言,可謂締造“輕舟已過萬重山”的成績。萬眾矚目吳淑珍出庭,不管當事人的動作如何,臺灣社會應以期待和信任,協助維護司法公平和審判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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