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10日下午由兒子陳致中陪同出庭。來源:臺灣今日新聞
中國臺灣網2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吳淑珍今(10)日下午2點30分再度出庭應訊,并當庭認罪,不過她只承認偽造文書,否認貪污行為,并強調所有收取的款項,都是“政治獻金”,絕非不法所得。
報道稱,在檢察官將吳淑珍遭起訴的罪名一一列舉后,法官蔡守訓詢問吳淑珍對于檢方列舉的犯罪事實是否認罪?吳淑珍坦承搜集假發票“偽造文書”的部分,而否認貪污的罪名。對于龍潭購地弊案,吳淑珍承認收辜成允的2億(新臺幣,下同)款項,而她也認為所收的金錢屬于“政治獻金”。對于南港展覽館的弊案,吳淑珍也坦承收取220萬美金的款項。
報道稱,或許是太久沒出庭,吳淑珍在準備開口“部分認罪”前停頓了4到5秒,而且講話有些結巴,她準備了一張寫著密密麻麻文字的小紙條,顯然已經跟律師團做好了先前的沙盤推演。
臺媒稱,吳淑珍顯然是要守住“不法所得”與“貪污”的底線,無論是針對公務機要費案否認貪污,或是認為在龍潭購地案所收辜成允的2億并非為有對價關系的傭金,而是單純的“政治獻金”。其目的就是為了保護丈夫陳水扁與兒子陳致中,吳淑珍的部分認罪也揭示了扁家的司法策略。 (易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