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行政院”檢討二次金改的報告出爐,指禍因在陳水扁強勢主導,引發行政部門“急促不周延”的作為。臺灣《聯合報》今天發表社論指出:這個結論其實不用“行政院”報告,已是盡人皆知。真正值得探究的是:行政部門如何因“總統”介入而棄守職責,任令政商勾結得逞,那才是更迫切的反省。
社論說,探討這項問題,在二次金改期間擔任“財政部長”的林全,無疑是最受矚目的關鍵角色。林全過去在學界風評不錯,任職陳水扁當局期間也頗惜羽毛,甚至傳出他最后是無法忍受扁家之需索終而掛冠求去。但換一個角度看,或許正因為林全的形象如此,反而使陳水扁可借其招牌之“掩護”上下其手,假改革之名欺瞞社會。
就在特偵組傳出將約談林全、陳樹等人后,林全公開坦承,陳水扁至少曾向他關說兩項人事:一次是陳水扁要求林全安排陳敏熏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但最后他只讓她出任101董座;另一次是要求安排耐斯集團副總裁陳鏡仁出任開發金民股董事,但他只同意安排其出任公股董事。
林全的聲明,雖旨在強調他如何“抗拒”陳水扁的指令,但人們卻可以讀出不同的訊息:一,陳水扁不僅直接下令金融機構“限時限量”并購,甚至介入各項執行細節;二,陳水扁除收受金控財團的購并賄款,他也可能在安插個別人事上索取不同額度的“中介費”。三,林全對陳水扁的抗拒,其實只算半迎半拒的“軟因應”。他雖未完全遵照陳水扁的指令行事,但以陳敏熏、陳鏡仁的安排,卻也都執行了七八分,變相滿足了陳水扁的要求。
二次金改推動時,“金管會”尚未成立,誰都知道此事是“財政部”的職掌。當時輿論一再批評“限時限量”政策不當,整個行政部門卻不顧專業是非及“憲政”分際,甘愿受陳水扁驅遣。就算林全對陳水扁的若干要求作了“消極抵抗”,在官樣的行政作業上也未留下太多把柄,但眼看財團走后門輸送賄賂,最后完成了不公不義的購并;林全對自己手中完成這樣的“金融改革”,會覺得心安嗎?
社論指出,也正因為是林全,二次金改落得如此下場,才更讓人扼腕。如果當時的“財長”是一個風評不佳的官僚,外界一質疑,陳水扁的改革謊言可能很快被戳破,民進黨也不會為之護航包庇,惡政即可能胎死腹中,陳水扁也不致落至今天的下場。然而,由于陳水扁借了林全的頭面來掛牌,美化了“改革”的包裝,遮蓋了自己丑陋的私欲,才使得臺灣公共資源和改革正義橫遭竊取而追究莫及。林全雖自謂曾極力抗拒扁意,但從結局看,他無法撇清自己的消極放任導致了陳水扁的倒行逆施。
二次金改淪為“總統”貪污瀆職的淵藪,一方面是“民粹總統”濫權的結果,反映了臺灣的“憲政”空窗危機,這有待朝野嚴肅檢討。從另一方面看,林全作為一個珍惜羽毛的官員,卻變成陳水扁借改革之名行斂財之實的袖手旁觀者,也提醒臺灣人民要打破“好官”、“形象牌”的迷思;只有回到事實原點就事論事,談論政治才不會產生“人的錯覺”。
若不健忘,李遠哲登高號召“向上提升”,卻導致八年的“向下沉淪”,他至今猶未道歉。再看黃芳彥力挺扁珍,自稱會照顧其一家至死,忽而卻遠走海外。他們原皆有些民間清望,也未必有意欺世盜名,卻在不知不覺中困陷于陳水扁的權力巨網和虛妄神話而難以自拔。人民必須有清澈之眼,看穿政治名望與權位相生相長的混沌,才不致為表相迷惑。看二次金改,臺灣民眾對陳水扁、對林全可能都自有定見。比較難的是,這兩種人加減乘除所發生的復雜化學作用,你怎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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