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香港《亞洲周刊》載文指出:陳水扁家的貪污程序可以分為三個步驟:吳淑珍是主其事者,陳水扁是提供權力的主謀者,陳致中則是洗錢的首謀者。
文章說,陳水扁家的貪污洗錢案,犯罪金額在特偵組追查下,已經由瑞士所藏的7億臺幣直線暴增到隱藏在日本、臺灣和美國等總共超過30億臺幣的規模,而且犯罪金額還不斷上升;可是,整個案情發展萬變不離其宗,陳水扁家的犯罪所得,不管是達到什么天文數目,最后都指涉到最后的一個目標——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
特偵組核心人士描述,陳水扁家的貪污程序可以分成三個步驟,吳淑珍是主其事者,陳水扁是提供權力的主謀者,陳致中則是洗錢的首謀者。
在陳致中經手的海外洗錢部分,特偵組查出來的內容,包括在美國投資大華超市,這部分是陳致中夫婦打算用來做移民辦綠卡的投資;陳致中透過舅舅吳景林在日本擔任三井住友銀行高階主管之便,將陳水扁家貪污所得分別購買三井住友、第一勸業和友好三家銀行的股票;歐洲部分,陳致中在列支敦士登設立紙上基金會,更用襁褓中稚女陳潔歆的英文名當人頭戶進行轉帳。
這位陳水扁家貪污的唯一受益人,跨國洗錢的手法綿密,讓檢調人員無法追溯資金的來源,讓特偵組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果不是在最初階段,因為吳淑珍和吳景茂兄妹欠缺法律知識和洗錢的專業,把錢匯到新加坡時露了餡,遭國際洗錢組織——艾格蒙聯盟盯上,并在瑞士遭到司法調查凍結財產七億,否則臺灣特偵組想在短期內抓到陳致中的犯罪證據,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即使事到如今東窗事發,這位昔日臺灣的“小王子”,仍然是特偵組最難應付的對手,陳水扁在遭收押禁見后,原本在運作的扁辦,預計會因而銷聲匿跡,沒想到反而更為炮火猛烈,整個扁辦由陳水扁時代的守勢轉而成攻守兼具,最重要原因就是陳水扁進入看守所后,整個運作的主軸是由吳淑珍接手,而實際籌謀計劃的影武者就是陳致中,充分利用扁辦的政治實力當杠桿,企圖影響特偵組的司法偵辦,讓臺灣檢調單位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
文章指出,陳水扁案已到最后收網階段,扁家涉案人員的輪廓已大致浮現,扁珍難逃貪污重罪,吳淑珍因身體問題得以免除牢獄之災,陳水扁的后半生大概就會在牢獄中度過,特偵組現在最傷腦筋的就是如何將陳致中定罪的問題,以洗錢罪認定的話,還欠缺“陳致中知道他所經手的錢是扁家貪污所得”的證據,這是特偵組目前急于突破的關鍵點,缺了這塊,整個陳水扁家貪污洗錢案等于漏網了一只大魚;陳致中如果能過了這關,未來陳水扁家的反撲力道,將會是特偵組很難招架的。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