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今天發表“透視集”文章,針對陳水扁案發出疑問:法律是否有時而窮?對付“國家巨蠹”,要如何滿足民眾期待,將是特偵組乃至臨庭法官需要深思的所在。
文章說:近日“國票案”主角楊瑞仁的出獄,勾起了臺灣社會大眾塵封已久的記憶;他那人間蒸發的30億是真的賠光了?還是洗干凈了,等著當做苦窯13年的“獎賞”?沒人知道。于是好萊塢電影《刺激1995》、《神鬼交鋒》里的犯罪洗錢劇情,就變成大家共同的夢魘;尤其當夢魘還投射到陳水扁家,懷疑他們終能逍遙法外,就更讓人不平衡了。
文章指出,法律是否有時而窮?既然我們不能像封建時代那樣清算抄家、掃地出門,就只好就法論法、斤斤計較。求刑該多長?能不能無期徒刑?主犯這樣判,那其它人怎么辦?是不是抓人拆厝,豬啊狗啊追得沒半只?還是考慮政治效應、考慮情理法?偏偏陳水扁一家子都念法律,知法玩法,抵死不認,特偵組能不能斗贏他們,已不止是老百姓思考的范圍,而是攸關法律尊嚴的問題。
加上媒體報道,似乎陳水扁案司法偵辦至今,已面臨“魔高一丈“的瓶頸。陳水扁家不光有人頭戶幫忙洗錢,還把存款轉換成五花八門的有價證券、持股、土地乃至豪宅;甚至親信插股,自己幕后當受益人,穩賺不賠兼得掩蔽之效。司法單位就算有心證,也看得到卻打不到。只要家有“孑遺”,境管解除,立即享受;即使關個幾年,洗錢本刑又輕,到頭來依舊劃算。
更何況,特偵組起訴之后,審判過程勢必又是長期抗戰。拖上幾年,一旦政治環境改變,到底貪贓枉法之徒會得到怎樣的果報?能否彰顯社會反貪的情緒?全在未定之天了。文章反問:法有所窮,難道一至于斯?對付“國家巨蠹”,要如何滿足民眾期待?洗錢案偵辦至今,已成臺灣未嘗有之司法壯舉,要怎樣畫上完美句點,恐怕都是特偵組、乃至臨庭法官,需要深思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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