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玄日昨正式就消費券政策拍板定案,并明確宣布將爭取在農歷春節前發放。臺灣民眾人人有份,每人三千六百元,限明年底前消費完畢。所需經費八百二十九億元,將編列特別預算支應,預估將可提高明年島內生產毛額零點六個百分點。
臺灣《中國時報》發表社論說,上述政策醞釀將近一個月,昨天終于一錘定音,敲出結果。外界原先預期,消費券將以戶為發放單位;而民進黨則強烈主張,應該退稅,而非發放消費券。實話實說,人人有獎比按戶發放高明;退稅手段則根本不可取。國民黨當局趕國際潮流,跟在先進地區后面,也發放消費券,對刺激經濟成長率,的確有正面效果。然而,這種效果畢竟只是曇花一現,并且寅吃卯糧,代價極高。真要想搞好經濟,唯一“正辦”之道,還是積極安定局面,創造景氣榮景,提高民眾信心,讓天文數字呆藏儲蓄流出金融機構,流向消費與投資兩大途徑。
沒有人會否認,目前全球景氣都低迷,各地買氣都縮手,但各地區情況不一樣,美國民眾慣于有多少花多少,碰到大蕭條,真的就是阮囊羞澀,沒錢可花。東方民族不一樣,就拿臺灣為例,整個金融體系資金泛濫,金山銀海全部存在銀行里,以至于最近還頗多民眾抱怨,銀行拒收大額定期存款。所以,美國人是無錢可花,臺灣人卻是有錢不敢花,大家深挖洞,廣積糧,戴著鋼盔,抱著存款,咬牙苦熬。民進黨所提退稅主張,直接了當點說,就是當局撒銀子、發鈔票給民眾。這樣,肯定是泥牛入海,退下去的稅款,轉眼就成儲蓄,進了銀行,成了冷凍鈔票,對市況毫無幫助。發消費券,迫使民眾花錢消費,倒還能燒出一團熱火,給景氣提升點溫度。
消費券耗資八百二十九億元,劉兆玄打算另外“立法”,編列特別預算籌資。昨天“行政院”記者會,有記者提問表示,當局發公債支應消費券,等于透支后代財產,以“債留子孫”為推動消費券代價。對此,劉兆玄的響應是現在情勢緊急,非常時期應用非常辦法,其它地區都走這條路,所以我們也舉債發消費券。
社論認為,劉兆玄此言,點出了發放消費券政策急迫性與正當性,但劉兆玄沒說的是,其它地區在承平時期,沒有隨便揮霍,而臺灣則是多年來每逢選舉就砍財源。李登輝搞兩稅合一,一下子就每年蒸發一千億元稅款;李登輝與陳水扁合力,割掉七大金融產業營業稅,一下子每年又去了幾百億元。
尤其民進黨執政期間,動輒抬舉“特別預算”牌坊,繞道規避公債發行上限,濫編特別公債,當局負債因而泛濫上漲。本來,照“預算法”規定,特別預算具有例外性質,非萬不得已,不應編列。“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行政院”在總預算之外,另行編訂特別預算,必須符合下述四項條件之一: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二、經濟重大變故,三、重大災害,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其中,“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具有裁量彈性,過去幾年,特別預算已經常態化,事不論大小,只要經費不足,就打特別預算主意,最常用的理由,就是“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這次“行政院”打算大舉編列特別預算,發行巨額公債,支應包括消費券在內的各項支出,所持理由,則應該是“經濟重大變故”。
社論說,平實而論,這次為了救經濟,的確有必要以特別預算發行公債,問題是,臺灣早在幾年前,就已經陷入“發公債,支應社福與人事支出,這一代祖先,預支下幾代子孫財產,拿去吃吃喝喝,揮霍殆盡”景況。所以,不過短短十年,當局未償還公債總余額,從幾百億元,像恐龍般膨脹到超過四兆,轉眼就要沖向五兆。
這問題,好像“狼來了”寓言,以前為了爭選票,盡管事情不大,也亂喊“狼來了”,亂編特別預算發公債。這一回,狼真的來了,真的有必要編特別預算發公債了,臺灣財政卻已是支離破碎。
社論直言,國民黨當局大發消費券之余,似乎也該回過頭好好審視臺灣財務黑洞,如何想幾個辦法,遏止黑洞繼續擴大。否則,為了救經濟發消費券,卻把債務窟窿愈捅愈大,治一經,損一經,損益相抵,政績還是零。這一點,不曉得馬英九、劉兆玄看到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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