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19日將再次開庭,審訊公務機要費案。《新華澳報》今日刊文說,由于馬英九已裁示注銷陳水扁對全案證物的“機密”主張,亦即曾被陳水扁以“機密”為掩護的重要物證可以直接呈堂,故今次開庭聆訊對公務機要費案的審訊進展十分重要、關鍵。為了防止吳淑珍再次“詐病”逃避出庭,臺院方和檢方都做足了準備功夫,既是事先到臺大醫院了解吳淑珍的“病情”,得知吳淑珍在法庭上接受詢問時不會有實時生命危險,又作了萬全準備,組織了醫療搶救隊伍和設備,在法庭現場應急。倘若吳淑珍仍不到庭,臺檢方將強行拘提。
文章說,臺院、檢兩方組織醫療搶救隊伍,在法庭現場守備,其實主要的并不是擔心吳淑珍會在法庭上“昏倒”,包括是“詐昏”。因為院、檢兩方已從如下幾個觀察切入點,確知吳淑珍的身體不會潺弱到昏倒:
其一,檢、院兩方已到過臺大醫院了解過吳淑珍的病情病歷,發覺她雖然因車禍脊椎受傷而至下半身癱瘓,但這并不影響其身體機能;所謂姿態性低血壓,也并非一定會引發昏厥,其2006年12月15日首次出庭時的“昏倒”,不排除是假裝的。
其二,臺大醫院的專科分得很細,各類專科醫生都專守自己的專業診癥,倘在診癥過程中發現病人所患之癥并不屬于自己的專科范疇,就必然將病人轉介給相應的專科醫生,故吳淑珍即使確實是患有低血壓癥,到臺大醫院門診時,也應在心血管專科掛號,而不是由腸胃科主治醫生翁昭玟診癥并開具診斷證明病假單。
其三,在公務機要費案開審后,臺灣地區經歷了第七屆“立委”選舉和第十二任“總統”選舉,每次選舉吳淑珍都有去投票,電視鏡頭所見其身體和精神均不錯。在此期間,吳淑珍還出席過私人宴會及看畫展,證明她不但沒有“低血壓癥”,連“腸胃病”都沒有。
文章分析,何況,在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越鬧越大,連陳水扁夫婦自己也已覺察到民間的忿怨,深知倘若吳淑珍再不出庭,會令民間有何感受?而且 ,由于馬英九已對全案證據注銷“機密”,陳水扁夫婦挪用、貪污公務機要費的罪證將公諸于法庭;而隨著檢方對“海外洗錢案”的深入偵查,又揭出了公務機要費與海外密帳存在著關連,尤其是吳淑珍每月在“玉山官邸”將領自公務機要費的兩百萬元新臺幣交給其哥哥吳景茂,并吩咐將之存進海外的銀行,足已構成“洗錢”犯行。因此,吳淑珍今日在法庭上的供述,勢必會影響到陳水扁未來的刑事責任。身為律師出身的陳水扁,當然知道其中的利害關系,不會笨到再次導演吳淑珍稱病不出庭。
文章指出,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們,是胸有成竹的,“看死”吳淑珍今次不會重演“請病假”這一套,而輕易放棄為自家夫婦辯護的機會。正因為如此,法官對吳淑珍送交法庭的“陳明狀”,有點不屑一瞥,而是將之視為既要出庭,又要圓以往“請病假”的謊的“虛幌一招”。
因此,檢、院兩方是并不擔心吳淑珍會真的昏倒的。即使是有“昏倒”,也只不過是以圖拖延庭審及博取泛綠民眾的同情心而已。由此,有名咀開玩笑曰,無須那么多急救醫療設備在法庭伺候,只要醫生在吳淑珍的身上掛上幾條管子,她就乖乖地不敢上演“昏倒”了。
那么,檢、院兩方又為何要組織那么多的醫療急救人員和設備?其實,檢、院兩方所真正擔心的是,吳淑珍將會在法庭上,以“撞墻”、“咬舌”等方式,“以死抗爭”。既是要要挾法官和檢察官,又是要 大打“悲情牌”。這并非是“杯弓蛇影”,因為媒體已經報導,在陳水扁家庭的“海外洗錢疑案”爆發后,吳淑珍曾多次在家中要推輪椅“撞墻”。既然她在家中能夠以此招來要挾自己的丈夫,難道她就不會使用同樣的手段,來“抗議”起訴她和審訊她的檢察官和法官?
吳淑珍今日是否將會在法庭上“一哭二鬧三上吊”,直至上演“撞墻”的“驚悚大戲”?諸位看官們就請靜待今日臺北地方法院開庭的帷幕打開后,看出“世紀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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