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院”黨團將力推“2008年度退稅及補助特別條例草案”排入本周議程,俾將擴大內需預算五百八十三億移做退稅,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如果國民黨團拒絕將退稅案排入議程,恐怕會搞到‘立法院’本會期一事無成。”言下之意,民進黨會有杯葛議事大動作。
為呼應民進黨團作為,扁當局時期的“經建會主委”陳博志,亦提出“八點要求退稅濟貧”的主張,陳博志認為:擴大內需是為資本家和財團服務,退稅才能“濟貧”。對于民進黨的退稅主張,臺灣《中華日報》刊載社論,發表不同的看法:
第一、當局編列五百八十三億特別預算,科目明列為擴大內需,因此“依法”只能用于“擴大內需”,移做他用就是“違法”。
第二、“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如果民眾的消費傾向不到八成,退稅便無法全數轉為消費需求;亦即,當前人民消費能力大減,拿退稅的意外之財去消費的可能性極低,民進黨所謂“可刺激消費”純屬虛構。
第三、“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規定:“政府”舉債限用于公共建設,不含退稅。上述五百八十三億為“政府”“法定”舉債,而擴大內需標的在公共建設,如果變相用于退稅,除了違反上述條例,也違反“預算法”,不啻逼使“政府”犯罪。
第四、如果退稅有助活絡臺灣經濟,肩負民進黨時經濟策劃重任的陳博志,為何不早提出這個主張?民進黨下臺才一個多月,那時臺灣的經濟狀況比現在好嗎?
在學理上,因為經濟成長快速,政府稅收出現溢收現象,以致形成“財政拖累”,采退稅措施還錢于民,確能造成刺激消費的效果。這是因果關系,即基于完善的稅制,政府稅收溢收,則意味人民賺錢,生計無虞匱乏,退稅所得用于消費,乃為合理的推斷;在政府財金雄厚,人民富足,消費能力強,使市場暢旺的邏輯下,會促使經濟發展提升到更高層次,亦間接使收入較低者獲利,而達到“濟貧”效果。
今年以來,新加坡、韓國、香港、澳門等國家或地區,相繼對人民實施分紅或退稅措施,便是政府財政狀況良好。然而,社論指出,臺灣財政赤字高高掛,以二○○七年為例,“中央債券”余額高達三點九一兆元,而總結民進黨執政八年,包括隱藏性債務在內,負債超過十三兆元,和上述國家或地區相比,正負懸殊,臺灣豈有退稅條件?
社論認為,民進黨強行推動退稅方案,只是趁亂攪亂的政治考慮,不過是炒作民粹的“外一章”罷了。其結果,或許對深綠群稍有凝聚作用,但“愛臺十二項建設”的內需方案一旦因而流產,臺灣經濟之受害,毋寧雪上加霜。
馬英九上任后,經濟沒有“馬上”好,重要原因之一,人民皆知,是民進黨交給新當局是個“爛攤子”,如國際油價不斷飆漲,預期心理已導致物價波動,扁當局卻對島內油價一味“凍漲”,直使“壓力鍋”迅猛加壓;又如“核四”興建態度反復,無法如期商轉,使發電成本無法降低,竟然電費也“凍漲”。
馬當局因扁當局肇使臺灣沉淪而先天不足,又遭逢國際通膨沖擊而后天失調,值此內外交迫之時,民進黨還要亂上加亂,這就是“愛臺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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