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臺電副總的人事案,讓即將關門熄燈的民進黨,連收攤的身影都讓人看不下去!從臺電董事會未通過上級交辦的副總人事案,“經濟部長”陳瑞隆直接點名批評臺電董事長陳貴明抗命,接著疑似買官、求官指控赤裸裸的上演,這一幕幕令人搖頭嘆息的官場現形記,擺明了還會有續集:沒有更高層的黑手或黑手集團了嗎?疑云重重。
整個過程中,臺電及“經濟部”內部人事升遷考核制度沒人在乎,公營事業企業倫理好像根本不重要,一切似乎只要有政治關系力挺就好。多年來“經濟部”致力推動公司治理,如今陳瑞隆以臺電董事會未通過這項人事案,就要撤換陳貴明,等于擺明只把公營事業董事會當成橡皮圖章,帶頭違反公司治理。
臺灣《中國時報》社論文章指出,一個小小臺電副總經理,竟要“勞動經濟部長”橫柴入灶護航!究竟什么樣的壓力?讓陳瑞隆會如此氣急敗壞!是什么樣的利益?會讓比陳瑞隆更高層次的人物,非要積極介入這樣的芝麻綠豆官人事案!又是什么樣的陰影?會讓一個即將下臺的當局,在最后階段,公然演出如此被視為是“最后一撈”的不顧觀瞻!
最嚴重的是隱藏在這整出人事安插戲碼背后的黑手與幽靈,即便黃傅源人事案爆發至少已一周,還是沒有個“政務官”敢全盤托出這背后黑手。甚至,陳瑞隆還把他卅年公職清譽賠進去,可見背后這黑手與幽靈權威之深遠。換言之,真正的關鍵,是那只黑手,如果只是攪和在陳瑞隆、陳貴明和陳景峻之間的是是非非,卻不愿與不敢揪出這黑手,真相不會因此明朗!
臺電傳統上只有七個副總,“行政院”塞黃傅源進來變成八個副總。“行政院”等于為他一個人不惜打破所有行政慣例,由二級主管直升副總,由于年資、資格、歷練都有爭議,臺電老董擋就擋了一個多月,這過程中曾不斷有人提醒、警告陳瑞隆這樁人事安排有爭議,但陳瑞隆不是置之不理,就是未加重視,即便是在臺電董事長陳貴明親自向“經濟部次長”謝發達反映黃傅源涉嫌買官、賄賂等情事,謝發達還把政風、黃傅源、以及檢舉臺電董事找來對質,最后只憑黃傅源“切腹保證”,仍照樣要求董事會通過這項問題人事。
由于臺電多數董事在法律有疑義考慮下未通過此人事案。陳瑞隆就立即在媒體面前指陳貴明“抗命”、“執行不力”、“不成體統”,更進一步挑明要撤換陳貴明,理由是:公股就是要執行官方意志,陳貴明公然抗命,這是“紀律問題,任何一個政黨執政,都不會容忍這種事。”陳瑞隆大概忘記,身為“經濟部長”,捍衛公營事業企業倫理、維護臺灣制度公正性,他有更大的責任。
社論分析,陳瑞隆幾度公開表示,他不認識黃傅源,這項人事是由一位“政壇人士所推薦”。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下,陳瑞隆才在昨天講出是陳景峻所交代,而才在一周前,陳景峻才對媒體說,這人事與他全然無干,昨日陳景峻已改口,是有“很多人”向他推薦黃傅源,他轉而告知“經濟部”,再由“經濟部”依專業選才,綜合考慮。外界不禁質疑:黃傅源是不是先動員很多人向“行政院”關說,然后再有很多人向“行政院”推薦,然后“行政院”就接受這個人選?然后逼迫經長、臺電老董接受這個人選?若果真如此,這個當局的最高“行政首長們”,不就真的是帶頭違法亂紀?
社論最后說,一個副總人事案,讓臺灣人民見證了臺灣官箴徹底的墮落!本來不論公司治理、當局治理,內部紀律化都是最基本的價值與要求。以公營事業人事為例,紀律化即是所有官員人事升遷都應透過公平考核過程,“買官”、“靠關系”絕對是要禁止的;做為公營事業“首長”、“經濟部部長”,人事任用更應維護公平透明考核機制,其品格及資歷要符合標準,問題人事絕對不能用,這是最起碼、最基本的價值與道理。如今為了掩護有關系的人爬上高位,有責任維護制度與基本價值的“政務官”,還厚顏無恥地狡辯,完全忘記“政務官”的責任。而隱藏在背后的黑手,到現在都還意圖要逃脫所有法律與政治責任,這一切如何不讓人搖頭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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