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后”豬蹄、“80后”雞翅……有的比一些年輕人年紀還大的“僵尸肉”通過走私入境,悄無聲息地出現在宵夜攤、餐廳。這些肉有的來自疫區,有的嚴重過期,用化學藥劑加工調味后居然搖身一變成為“賣相”極佳的“美味佳肴”,威脅著百姓的食品安全。6月份,海關總署開展打擊凍品走私專項查緝抓捕行動,成功打掉專業走私凍品犯罪團伙21個,涉及走私凍品貨值超過30億元人民幣,包括凍雞翅、凍牛肉等10萬余噸。
“僵尸肉”竄上餐桌是典型的食安丑聞
止凡
通過無良商販的大量走私,國外那些“肉齡”三四十年的“僵尸肉”,竟然竄上餐桌成為“佳肴”,光是聽著就讓人想吐。因為走私肉運輸條件惡劣,不斷解凍過程中滋生各種細菌,甚至開始腐爛了又重新冷凍,其食品質量之惡劣簡直沒法形容。“70后”豬蹄、“80后”雞翅,如此駭人聽聞的細節,倘若不是海關總署的查緝行動,公眾幾乎不敢想象;這也再次印證了那個可悲的事實——無良商販潰爛的道德底線,只有我們想不到,沒有他們做不到。
走私凍肉如何逃過層層監管竄上餐桌,輿論追問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打擊走私力度亟待加強,二是對走私商販必須重刑懲處。確實,凍肉走私首先是個走私問題,既要讓無良商販不能走私,也要讓無良商販不敢走私,為此,必須在打擊力度和懲處力度上發力。一方面,打擊走私凍品需要海關、公安、工商、檢驗檢疫等多個職能部門配合,倘若“誰都參與、誰都不管”則不可能有力度;另一方面,無良商販走私“僵尸肉”或者“疫區肉”到國內,無異于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理當嚴懲。
但是,將走私凍肉運到國內,畢竟只是完成了最初的環節。這些走私凍肉隨后在國內的運輸環節,為何未曾遇到阻攔?正規的冷庫為何能給這些走私凍肉提供儲藏,并且從來不被相關部門查處?來歷不明的走私肉品何以能夠通過批發市場,進入大排檔、餐館,甚至是正規超市?在終端零售環節,有效的食安監管又體現在哪里?為何“僵尸肉”不是被層層監管發現,而是被海關查緝曝光?是否只要走私成功,后面所有的市場監管環節都形同虛設?
所以,別把“僵尸肉”竄上餐桌不當食安丑聞,這不僅僅是打擊走私的問題,更是一整套食安監管體系失效的問題。“僵尸肉”竄上餐桌,是典型的食品安全丑聞。食品安全監管不力,讓走私進來的“僵尸肉”得以暢通無阻地在市場上流通,極大地降低了無良商販被發現被查處的違法成本,使其敢于鋌而走險為了暴利無所不用其極。
據長沙海關保守統計,湖南最大的凍品批發市場紅星冷庫每年吞吐的80萬噸凍品中,約三分之一是來源不明的境外凍品。真不知道,海關掌握的這一數據,食品監管部門是否知情?市場上流通的肉品,究竟有多少可以在監管大數據中被追根溯源?“僵尸肉”竄上餐桌再次發出警示,亟待形成覆蓋從田間到餐桌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立全國統一的農產品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構筑更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保障公眾“舌尖上的安全”,不僅要嚴厲打擊凍肉走私,不僅要嚴懲無良商販,更要強化一整套的食安監管,讓“僵尸肉”即便僥幸走私成功,也依舊在食品流通市場上寸步難行。
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亟待完善
張田勘
有毒有害的“僵尸肉”進入千家萬戶的餐桌首要責任在海關、公安、工商、檢驗檢疫等多個職能部門,而且各省都成立了打擊走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也包括這些部門甚至更多的十幾個部門,但實際結果是,“誰都參與、誰都不管”。這種拿著納稅人的俸祿卻不盡忠盡責做好守夜人的現象如果再持續下去,不安全的食品就絕不僅是“70后”豬蹄“80后”雞翅,而會涉及糧、油、菜等多種食品。病從口入將會越來越多,公民的患癌率和死亡率也會越來越高。
有毒有害的“僵尸肉”的流行同時直指食品監管的一個軟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正是由于這一制度的建立緩慢和運行困難,導致很多如同“僵尸肉”一樣的食品無法監控。食品可追溯系統是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認可的于20世紀50年代起源于發達國家的一種食品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在20世紀80年代歐美暴發“瘋牛病”之時得到歐美國家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并推廣到全世界。
2010年,中國商務部推出一項食品安全工程——全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追溯體系),分4批在全國50個城市開展試點。建立和運行食品追溯體系就是要把食品從“田間到餐桌”的所有過程監管起來,讓人們在市場上買的每一根蔥、一頭蒜,每一塊肉都能清楚地查到種植、飼養、批發、銷售的各個環節。
迄今,盡管對中國的食品追溯體系做了很多工作,如出現了二維碼和無線射頻等技術手段,但在食品安全的實質性監管上卻難盡如人意。首先表現在,食品追溯體系對進口食品的監管不嚴和不能對接。因為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比例僅為23%,大量食品質量標準、控制食源性危害標準低于CAC的標準,即便是正規進口的國外產品也會出現很多問題,如雀巢兒童奶粉碘超標,恒天然奶粉檢出肉毒桿菌,原因主要在于我們對進口食品采用的是低水平的安全標準,并且對進口食品的檢驗手段不合理。
由于監管正規進口食品的技術手段比較落后,對于走私的國外食品,如“僵尸肉”等就更難監管。實際上,走私進口食品是完全脫離了監管,也就是無法通過追溯體系來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是否安全。而且,即便“僵尸肉”通過正規渠道能納入到食品追溯體系的檢查,也有可能因為我國的標準落后于國際標準而讓“僵尸肉”等食品蒙混過關,危害國人的健康。
另一方面,中國目前的食品追溯體系尚未達到全國統一的、覆蓋全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盡管商務部推出的是全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但是,其一,商務部在2011年公布《關于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只是要求在10個有條件的城市建設這一追溯體系,它是一個指導性意見,而非全國統一的硬性規定,不具有市場監管的法規效力;其次即便有條件的城市建立這一追溯體系,也還是地方性的,只有個別產品可以做到全國性追溯監管。例如,陽澄湖大閘蟹具有全國可追溯產地信息的二維碼標簽,但其他更多的產品沒有這種全國可查可追溯的技術,這就不僅可能讓“僵尸肉”這類走私食品大行其道,甚至連很多正規進口的以及大量國產的食品也無法進行安全追溯和監控。
另一方面,我國的追溯體系的不完善還體現在難以建立起全國性的信息技術平臺,無法通過互聯網的優勢對海量的國內外食品進行安全信息的收集、管理與共享,也才會讓“僵尸肉”端上人們的餐桌,進入人們的腸胃,危害國人的健康。
因此,除了相關監管部門必須盡責盡心外,建立并實施全國食品可追溯系統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