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念,中國在法治建設的道路上不僅更加清晰了“全面建設”的大方向,以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國家”的總目標和具體性質,最重要的,它意味著,中國在社會主義建設道路上已經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
事實上,中國在這個階段積極推進“依法治國”并不是一個偶然,它是中國在經歷了經濟快速發展、社會快速轉型、政治快速革新后的一個必然--沒有當前這個經濟繁榮穩定、社會和諧安寧、政治強力高效的中國,法治建設只能是空談,而離開了法治的逐漸完善,當前中國的一些問題和矛盾也將不易得到化解。“依法治國”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如何推進一個符合中國國情、反映中國實際、滿足中國需要的“法治建設”恐怕更值得我們去思考。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經濟的騰飛,中國社會的各個方面也都開始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為了應對這些變化,我黨對“依法治國”的問題也愈加的重視,它與“黨的自身建設”和“人民當家作主”等問題一并被放置于現代化中國的政治建設的最重要的地位。無論是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法制目標,還是1999年將“依法治國”寫入憲法,亦或是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設立為會議主題,它們都是我黨基于中國在特定階段的具體條件、需要及國情,審時度勢,深思熟慮后的選擇。
尤其是在經歷了過去十幾年的經濟騰飛后,中國在法治建設問題上的緊迫性和急切性也大大增加,中國社會對“法治”的訴求也極大增強。這就正如習近平主席所說,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順利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保證;是保持我國經濟社會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勢頭,不斷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夯實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法治基礎;更是解決我們在發展中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不過,這些改變和訴求越是激烈,我國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道路上就越要小心、謹慎。當前,有些人在社會上鼓吹“西式法治”,要求全盤引入或以它為模板建立一個全新的法治體系。先不談這種想法的科學性,僅看它無視“中國特色”這點,便可知這種想法的不可行及虛妄。中國的國情與西方世界差別巨大,中國現階段的問題,也非西方國家的經驗和模式可以解決的。這就要求,我們即便需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那也必須是結合中國國情,尤其是明確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的情況下的法治建設,這是不容否認、不容置疑、不容挑戰的原則和底線。
古語云“欲速則不達”,法治建設是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必須穿越的一條道路,但在前行中,中國需要的是腳踏實地的發展,是循序漸進的建設,而非無視國情、不顧現實的“為了法治而法治”的魯莽躍進。所以,我們必須以更高的要求、更廣的視野、更清晰的思維來推動中國的法治建設,使之能夠有效的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