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近日報道,英國人喬什的母親患病去世,留給他的遺產中包括一部平板電腦。可是,家人不知其解鎖密碼。喬什找到生產公司,卻被告知由于保護用戶隱私,無法告知密碼,即便出示母親死亡證明仍不行。現在,喬什正準備訴諸法律。
隨著互聯網、移動媒體等技術的發展,社交媒體代替了書信往來,博客和微博代替了日記本,照片和視頻交由網絡相冊保存……多年前預言的“數字化生存”正在一步步成為現實,虛擬和現實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一個新問題產生了:如果一個人去世后,他在網絡空間中留下的這些“數字遺產”該如何處理?
信息安全公司邁克菲的調查顯示,全球消費者平均每人擁有37438美元數字資產,包括互聯網、電腦和云存儲中的各種數據。數字遺產大致包括以下幾類:一是人們在網絡上所擁有的賬號信息,例如電子郵件、論壇、聊天工具等賬戶信息;二是個人產生的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數字資源,如博客、數碼照片、視頻等;三是付費購買的電子音樂、電子書籍、游戲中的裝備,以及虛擬貨幣等。對于逝者家人來說,數字遺產不僅具有經濟價值,也飽含感情價值和個人價值。
數字技術的迅速普及給人們的生活方式以及法律法規、倫理道德等帶來一系列沖擊。數字遺產的復雜性在于,不但涉及當事人、親友或委托人,還涉及提供網絡服務的運營商。一方面,網絡公司將保護用戶隱私寫入了服務條款,因此要在保護用戶的隱私權和維護逝者親屬的繼承權之間找到平衡;另一方面,公司如果滿足數量龐大的逝者親屬的需求,會消耗大量的時間和金錢,而公司的資源畢竟有限。
面對數字遺產催生的新需求,是簡單應付客戶訴求,還是開辟新路挖掘商機?有些網絡公司作出了開拓性的選擇——視數字遺產為創業機會。比如,專門幫用戶管理數字資產的“遺產箱”,其用戶可以把電子郵件、網絡游戲、社交網站等一切賬戶和密碼保存在這個網站上,并指定一位或多位“受益人”,以便將來過世后,有人能“繼承”這些數字信息。
應當看到,對于數字遺產這個新問題,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比較滯后,大部分國家對于繼承方法、繼承流程等沒有相關規范。而且,數字遺產問題甚至還可能超越一個國家的范圍,當本國法律和外國網絡運營商服務條款有所沖突時,數字遺產歸屬就更是難題了。
技術進步帶給人們的新課題實在是層出不窮,僅數字遺產問題就大有牽一發而動全身之勢。大數據時代洶洶而來,又有多少新生事物需要人類忙不迭地應對?可以看出,只有引領潮頭者,才能多一分從容,多一些機遇。(張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