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25日,第三屆核安全峰會在荷蘭海牙舉行,共有53個國家的領導人或代表以及國際組織負責人與會。主持會議的荷蘭首相呂特首先邀請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作主旨講話。
中國領導人出席核安全峰會是新形勢下中國在國際安全領域的重要外交行動,而習近平主席闡述的中國核安全觀,則反映出中國對核安全問題的深刻認識以及促進該領域國際合作的積極意愿。
中國有必要提出核安全觀。一方面,隨著實力增長和國際影響力的提升,中國在包括核安全在內的重大國際問題上的立場和態度受到廣泛關注。越來越多的國家希望了解中國的政策走向;另一方面,中國正在探索中國特色大國外交之路,將更積極地參與國際問題的處理,主動引導國際議程設置。
中國也有資格闡釋核安全觀。在國內,中國核事業50多年來保持了良好的核安全記錄,不斷致力于完善國家相關法規體系,并正在制定核安全條例。國際上,中國加入了包括國際原子能機構、桑戈委員會、核供應國集團等有影響力的防擴散機制,并積極參加活動,發揮作用。早在1988年,中國就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簽署了保障監督協定,而且是五個核大國中第一個批準保障監督協定附加議定書的國家。
在此背景下,中國提出本國的核安全觀,不但是亮出自己的旗幟,還可借此推進各國合作,提高全球核材料和核設施安全水平,推動核能合理開發利用,并最終對世界核安全秩序、體系和機制產生積極影響。
中國核安全觀的基本內容是發展和安全并重、權利和義務并重、自主和協作并重、治標和治本并重,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首先,中國的核安全觀是全面的,包括了如何認識核安全問題和如何應對核安全問題兩方面。其次,中國的核安全觀是公正的。中國強調應在核能發展和維護安全之間、在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之間保持平衡。中國不為一己私利,也不采取雙重標準。再次,中國的核安全觀是有效的。中國提出以消除根源為目標來推進核安全,并明確了消除根源的途徑。當前,日本在其境內大量存儲核材料,包括武器級核材料,供需嚴重失衡,造成核擴散風險和核安全隱患。中國正督促日本以對國際安全負責任的態度,盡快解決問題。最后,中國的核安全觀是合作的。中國希望更多國家加入國際核安全進程,加強交流與協作。
中國領導人選擇在核安全峰會上闡釋本國的核安全觀,體現出中國對峰會的重視。同時,中國也希望各方能夠利用好這一平臺,凝聚共識,攜手合作,實現核能持久安全和發展。(作者蘇曉暉為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國際戰略研究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