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1943年12月1日,當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曙光初露的時候,中、美、英三國首腦聚會開羅,發表了著名的《開羅宣言》。
《開羅宣言》確認了日本發動的對華戰爭和太平洋戰爭的侵略性質,宣示了三大國聯合對日作戰的目的和宗旨,規定了促使日本無條件投降的懲罰性措施,在抗擊法西斯肆虐世界的炮火聲中敲響了日本侵略者覆滅的喪鐘。《開羅宣言》同時明確規定日本用武力從中國竊取占領的東北各省、臺灣和澎湖列島等必須歸還中國,成為戰后中國從日本手中收復臺灣的國際法依據。
今年適逢《開羅宣言》發表70周年,兩岸以不同形式紀念、研討。70年來,《開羅宣言》對日本軍國主義者而言,始終是刺進他們心頭的一根鋼針;70年來,《開羅宣言》對鼓吹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勢力而言,始終是橫在他們頭上、揮之不去的一柄利劍。
開羅會議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史上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國際會議。《開羅宣言》文本雖然不長,但字字千鈞,力透紙背,威震一時,名垂青史。
明確臺灣重歸中國領土
《開羅宣言》的內容在發表前曾征得蘇聯領導人斯大林的贊同,形成為戰時主要盟國對日作戰的政治共識。1945年7月26日,美、中、英三國共同發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此《公告》旋即為蘇聯正式聯署加入,得到四大國共同的實施保障。同年9月2日,日本簽署《投降文書》,明確承擔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的義務,接受無條件投降。1945年10月,中國政府依據《開羅宣言》從日本手中收復臺灣,恢復行使主權,臺灣重新歸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構成二戰期間盟國對日作戰最重要的兩份國際文件,彰顯出國際法的效力。
對于中國而言,開羅會議和《開羅宣言》尤其具有重大意義。首先,這是近代中國第一次以一個大國身份和平等者角色出現在國際高峰會議上,直接參與世界大戰的戰略決策和戰后秩序安排;第一次參與制訂了一份體現中國話語權的有廣泛影響力的國際文件,奠定了日后中國躋身世界大國、成為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的政治基礎。其次,《開羅宣言》確認了近代日本侵略、掠奪中國領土的法律事實,強制日本必須將其竊取、占領的中國領土——東北三省、臺灣、澎湖列島等悉數交還給中國,成為戰后中國從日本手中收復臺灣的國際法依據。第三,《開羅宣言》是第一個明確承認臺灣為中國領土的國際文件,是確定臺灣法律地位的有力證據,為中國保持對臺灣的領土主權、維護國家統一提供了國際法根據。第四,《開羅宣言》及其后的《波茨坦公告》,是對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巨大支持和鼓舞,為包括中國在內的國際社會確認擊敗日本侵略者的勝利成果、構建戰后亞太地區的國際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