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締結和平友好條約談判過程中,兩國老一輩領導人著眼大局,就“釣魚島問題放一放,留待以后解決”達成重要諒解和共識,由此為中日邦交正常化掃清了重大障礙,開創了中日關系和東亞地區和平、發展與合作的新紀元。這里特別需要強調指出的是,在1972年簽署的《中日聯合聲明》中,日本政府明確承諾“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至于《開羅宣言》的條件是什么,這是人所皆知的,就是日本必須歸還竊自中國的所有領土。
近一個時期以來,一些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親歷者、見證者,眾多知名專家學者,以及日本前首相村山富市、前駐華大使宮本雄二等一大批日本前重量級官員,甚至了解這段歷史的基辛格博士等美國前政要,都紛紛站出來指證中日之間當年在釣魚島問題上達成過共識的真實性。史實豈能抵賴,真相不容抹煞。日本政府制造“購島”鬧劇,妄想一筆勾銷雙方就釣魚島問題達成的共識,結果適得其反,在日本內外激起了對日方無恥抵賴進行舉證揭批的浪潮,可謂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在越來越多披露的強有力的事實面前,日本政府的狡辯是多么的蒼白無力,日本外相在歐洲的游說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其在往訪國遭受冷遇和尷尬也就毫不奇怪了。
中日邦交正常化40年來,日方在釣魚島問題上時有小動作,中國政府多次告誡日方不要“玩火”。同時從維護中日兩國友好合作關系出發,中方始終恪守雙方達成的共識,保持了相當大的克制。然而日方卻一意孤行,在背離兩國共識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今年以來,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鬧劇不斷,先后采取“命名”、“登島”、“視察”、“慰靈”等一系列密集動作,直至今年9月宣布完成所謂對釣魚島“國有化”進程。是可忍孰不可忍!在此背景下,中國政府順應民意,果斷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維護和伸張中國對釣魚島的領土主權,回擊日方的挑釁行為,這是完全正當、合法的。
必須指出,日方非法“購島”行徑已徹底葬送了雙方達成的共識,改變了釣魚島問題的現狀,釣魚島局勢不可能再回到過去了。日方必須認清形勢,直面現實,深刻反省,改正錯誤,與中方就釣魚島問題達成新的共識,只有這樣,中日關系才有可能回到健康發展的軌道上來。我們要嚴肅正告日方,不要再心存幻想和僥幸,不要企圖敷衍了事、蒙混過關,中國政府和人民維護國家領土主權的意志和決心是堅定的、是任何力量也動搖不了的!